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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成立新公司(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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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之前的姜从文,现在娜娜,还有陈南星的探店。

包括胡有鱼在酒吧唱歌的时候,其实也会直播。

只是相对前三者,胡有鱼的直播间就比较惨淡,有个一两百人观看就不错了。

其实像胡有鱼这种才是常态,靠个人摸索本来就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所以陈墨被娜娜这么一说,也有了些想法。

陈墨不打算把娜娜直接签进浮云娱乐。

浮云娱乐是比较传统的传媒公司,主要还是影视作品的投资、制作、发行。

虽然也有经纪人业务,但明星、艺人、演员、歌手,和主播、博主、网红显然不是同一套管理模式,发展路线也截然不同。

所以陈墨打算单独成立一家MC公司,借此机会在短视频和直播电商的领域,探寻一下新的发展空间。

MC简单来说,就是帮助签约的博主或主播进行内容持续性输出和变现的公司。

其中包括网红的筛孵化、内容的开发、平台资源对接、活动运营、商业化变现和個人&bp;P的开发等等系列链条。

像平台针对&bp;MC机构会有不同的扶持资源。

每个月平台会给MC机构提供任务包,只需要完成任务包的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扶持资源,让旗下达人的作品能有更高的曝光率和流量以及收益。

而这些扶持资源一般都是只针对MC机构,个人接触不到。

当然,在MC公司中,这些资源也只会给到内部排名靠前的主播或博主。

至于没什么粉丝的新人,基本都是放养的,做出成绩出头才给资源倾斜。

不然像某机构号称十万签约艺人,哪来那么多资源。

所以账号没做起来前,签不签MC公司区别不大,签MC人家也不会手把手带你做账号,还得靠自己。

账号做起来后,想要有更好的商业变现方式和渠道,再考虑加入专业的MC公司不迟。

“晚了,你都在直播间唱我的歌了,小心我告你侵权。”

陈墨板着脸道。

娜娜听到陈墨的话,瞪大眼睛:“这歌不是你说给我唱的吗?”

“我说过吗?证据呢?有授权协议吗?”

陈墨“疑惑”

道。

在网络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因为主播有打赏有收入,所以也属于商业行为,也是要付版权费的。

著作权中,将直播收费类型划分为背景音乐使用、K歌和电商直播使用。

不同类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按月、季、年收。

像当背景音乐使用的每年100元,K歌每年300元,电商直播每年10000元。

包括发视频使用当BM的,用的如果是平台曲库里有的,就是平台得到授权的。

在这个平台随便用、随便发没事,换别的平台就不一定了。

如果平台曲库没有,其实也属于侵权。

不过一般体量小、不起眼的,也没人去追究你。

但粉丝量多、扎眼的就得小心了,之前就有个千万粉丝的游戏主播在直播间唱了一首歌,被版权方起诉索赔10万元。

“果然,人心险恶啊。”

娜娜感慨了一句,向许红豆控诉道:“红豆,管管你家这个无良资本家。”

许红豆抱住陈墨的胳膊,嬉笑道:“我是老板娘,你觉得找我合适吗?”

“我赚的钱都给我媳妇的,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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