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反复横跳(第5页)
,价格随行就市,打破盐业垄断专营。
更厉害之处在于取消行盐地界即“引案”
。
盐票可以越界竞争,官督商售,不再强制规定盐商在哪个地方行销食盐。
这样一来竞争充分之后,盐价就大幅度下降,大户盐商纷纷崩盘。
按理说盐价下跌,盐业做了一次清场,大盐商没有能力哄抬盐价,欺行霸市了。
今年(同治三年即1864年),两江总督曾国藩为战后户口萧条,百业凋敝关系,重新招徕盐商。
规定投名领票,就一概准许贩运。
各票商按一票捐银四百两,捐银的盐商称“旧商”
,从此每年允许他们循环转运。
新商不许加入。
于是旧商有票又成为专营,摇身一变成为票贩子。
无票的从业者们不能运盐,只好向旧商买票。
票价可不又变成旧商说了算?
至此《盐法》崩了,票法和原来的纲法无异,票商又和以前的窝商无异。
反复横跳的同伴就是,挺多的。
汪家财大气粗,所以妥妥的当了“旧商”
,手里有的是运司印刷的三联票据。
淮北一张小票,每张可以运十引盐。
每引四百斤,合计六钱四分银子。
大票每张五百引。
汪家手里大票就有十七张,小票更是没有算过多少。
汪家买卖食盐这个是本分,盐商不贩运食盐,叫什么盐商!
至于怎么用好这些盐票,汪大老爷心里的算盘珠子日夜川流不息,奔流大海。
汪大老爷:我也许不是第一个晒月亮的人,也不是第一个在江边欣赏月光下夜景的人。
但我肯定是站在乌程财富顶端的那些人中间的一个。
假以时日,第一也会落入我囊中。
-
*清朝的盐法改制,道光十一年(1831),两江总督陶澍因窝商腐败,欠课累累,遂奏准仿照明制,在淮北废引行票。
其原则是,不问新商、旧商,只要交足盐课,即可领票运盐。
票商既无限制,亦不固定,就可废除根窝专商之弊。
不久淮南、福建相继仿行。
其制由运司印刷三联票据,一留作存根,一存分司,一给民贩行运。
各州县民贩,由州县给照赴盐场买盐,纳税后运盐出场,分赴指定口岸销售。
——源自度娘词条
**详情参考《清代两淮盐政改革论纲》倪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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