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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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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江湖久了,偏偏知道,给人打赏也是有讲究的。

比如说,施舍银钱给乞丐,就不能给大钱,若是给个一两二两五两的,是好心不错,但俗话说的好,财不露白,若是被其他贪财的人见到,说不定还会给这乞丐带来灾祸;但这老板就不同了,十两不算多,但也绝对不算少了,一个普通的六口人家十两银子吃饱穿暖地可以过一年了。

更何况,偏偏还有后话。

“记得,当然记得。”

老极高兴地接过,“两位公子气质不凡,想不叫人记住就难。”

他能看出可能出了什么事,但见得多了也是人精,客人不说的,便不去问。

尤其是这位小公子腰上可绑着剑,不是一般人。

“你若是见到他,让他在这里等我六天。”

偏偏点头一笑,右手又在钱袋上一抚,手中又多了一张银票,刻意将正面对老板展示一下才收起,“到时,这张银票就是你的了。”

老板清楚地看见那张银票上“一千两”

三个字,双眼发亮,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偏偏又一点头,转身看向城外。

老板识趣地进了客栈。

大山仍然没有来,偏偏右手在后腰一摸,摸出一根横笛。

方才他离开,正是为了买这横笛。

“小公子!”

大山远远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人,是他找的向导。

因为他经常带客人来绿城,久而久之,与绿城的向导们也熟悉了。

这三人便是他的朋友,都是他信得过的人。

偏偏行走江湖至今,也算是阅人无数,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以骗术出道,很少有人能骗得过他,只打量几眼,就看出这几人应该是本分之人。

为首那人大约三十四、五,名为高山,皮肤黝黑,身材微壮。

想必经常带客,眼里透出几分精明,却并不狡猾,还算老实。

林淮殇曾教偏偏,识人先看手。

一个人的手通常能说明很多东西。

就比如士兵,经常射箭,所以虎口定然有茧。

高山双手粗糙,显然是常干粗活的人。

站在他身边的那人年纪在二十六、七,身材瘦削却很结实,尤其是两只臂膀,看上去非常有力。

他的名字叫三湖。

另外一人叫大壮,年纪与高山相仿,甚是高壮,看上去有些木讷。

偏偏对几人淡淡一笑,道:“各位务必尽力,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三人早已从大山那里知晓这位少年出手大方,都点了点头。

高山是几人中最利索的一个,上前一步,摸了摸骆驼身上绑着的布包:“小公子,东西都备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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