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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血染客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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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身离开,皂靴踩在血迹边缘,留下半个模糊的脚印。

三日后,州府提刑司。

宋慈放下卷宗,揉了揉眉心。

窗外是临安城连绵的灰瓦白墙,更深时分,零星灯火在夜色中明灭。

书案上的烛火跳动了一下,将他瘦削的影子投在身后的书架上,那里整齐码放着历年案卷,空气里弥漫着旧纸与墨锭的气味。

泽安县上报的“客栈劫杀案”

,卷宗薄得可怜。

现场勘验记录潦草,仅写明死因是“喉部割伤”

,凶器“疑似短刀”

,财物“包袱一个遗失”

尸格单上空了大半,既无伤痕绘图,更无伤口尺寸、走向的详录。

证人供词只有王小乙的“冤枉”

二字,再无其他房客或邻舍问询记录。

甚至连死者的路引副本都未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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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却斩钉截铁:店小二王小乙杀人劫财,人赃并获,拟判斩立决。

宋慈拿起附在卷末的白仁武亲笔呈文,字迹张扬跋扈:

“……凶徒王小乙,见财起意,夜半行凶,罪证确凿。

泽安地小民刁,若不当机立断,恐生民变。

况年关将至,岂容此类凶案扰乱地方?恳请上司速速核准,以正法纪,安民心……”

“荒唐。”

宋慈低声吐出两个字,将卷宗重重合上。

他起身走到窗前。

夜色深沉,远处隐约传来打更的梆子声。

二十三岁中进士,外放县丞,三年后因破获连环盗墓案被调入提刑司,宋慈见过太多这样的“速断”

——地方官为求政绩,为避麻烦,为应付上官,匆匆找个替罪羊结案。

卷宗上轻描淡写的“罪证确凿”

背后,往往是一条枉死的人命,和一个永远沉没的真相。

但这一次,有些细节让他格外不安。

若真是店小二谋财害命,为何只取包袱?客栈客房能藏财物之处不过柜子、床铺、甚至地板暗格,贼人既已杀人,何不彻底搜寻?此其一。

其二,伤口。

卷宗虽语焉不详,但“喉部割伤”

四字旁,仵作有一行小字备注:“切口平齐,深及颈骨,一刀毙命。”

宋慈曾随老仵作学过两年,知道寻常人持短刀割喉,因慌乱或力怯,往往伤口参差,需反复切割。

能一刀切断气管、血管甚至颈骨者,要么力大非常,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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