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刑杖下的冤魂(第4页)
——如何发现命案,如何锁定疑凶,如何搜出赃物,疑凶最初如何狡赖,最终又如何“伏法认罪”
。
行文流畅,逻辑严密,人证(口角之事)、物证(五千钱)、口供(画押状)俱全。
他拈起案卷,又仔细浏览了一遍,越看越是满意。
此案从发案到审结,不过一日夜功夫,效率之高,证据之“确凿”
,足以成为他宦途上的一笔亮色。
虽说动用刑讯稍有不美,但对付此等奸猾顽劣之徒,不用大刑,岂能彰显朝廷法度之威严?
“哼,冥顽不灵,自寻死路。”
他轻哼一声,将案卷放下,吩咐道:“赵虎。”
“小的在。”
赵虎连忙上前躬身。
“将此案详文,以六百里加急,即刻呈送本路提刑司核验。”
王县令吩咐道。
按大宋律法,死刑案件需由路一级的提刑官审核无误后,方可执行。
“是!”
赵虎双手接过案卷,小心地放入一个专门的公文袋中封好。
“嗯,”
王县令捋了捋胡须,又道:“告诉递送公文的人,路上不得延误。
此乃恶性命案,早日上报,早日结案,也好早日还苦主一个公道,让百姓安心。”
“大人明鉴!”
赵虎适时地送上一记马屁,“大人雷厉风行,明察秋毫,此等恶徒方能迅速伏法,实乃我蔡县百姓之福!”
王县令受用地点点头,端起新沏的热茶,轻轻吹了吹。
眼前仿佛已经看到提刑司核验通过的回文,以及年底考绩时上司的褒奖。
至于那个还在死牢里奄奄一息的张生,是冤是屈,早已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一介寒儒,无钱无势,能翻起什么浪来?案子破了,文书齐全,程序走完,便是了结。
这蔡县的天,塌不下来。
赵虎领命,快步退出二堂,安排快马驿卒送往提刑司。
公文被驿卒贴身收好,翻身上马,鞭子一抽,骏马嘶鸣一声,扬起一路尘土,朝着县城外疾驰而去,带着一份决定他人生死的“铁案”
卷宗,也带着王县令的政绩期望,迅速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县衙恢复了往日的秩序井然,似乎昨日的血案和牢中的冤屈都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唯有死牢深处,那压抑的、断续的呻吟,和稻草堆里几乎微不可闻的啜泣,还在无声地控诉着,在这看似太平的蔡县之下,一桩骇人的冤狱,正披着“证据确凿”
的外衣,一步步走向最终的核准。
只有那份被快马送出的案卷,和死牢里那个奄奄一息、身心俱碎的书生,无声地见证着,在这朗朗乾坤之下,一场冠冕堂皇的罪恶,已然酿成。
而远在数百里之外的提刑司内,一位以“审慎刑狱、洗冤泽物”
而闻名的官员,尚未知晓,又一份关乎人命的案卷,正飞速朝着他的公案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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