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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有限责任(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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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

“意思是通过商行将个人的钱和商行的钱区分出来。”

“商人是保护了,如果他们把钱转移了怎么办?”

“你小子耳朵塞驴毛啦?刚才报纸上不是说了吗?要限制,对于大家工资和借款都会有限制。”

“什么意思?”

“上面建议是,有限责任商行的老板,未赚钱盈利前,他们一个月工资不得超过华夏普通工人的5倍,赚钱后,根据商行规模,个人工资不得超过商行净利润的5。

“这不是占便宜吗?我商行价值1000万,欠了700万就要被逼清算?”

“商行价值1000万,临时处理还不一定值700万。”

“就是,如果他们随便借钱,今后窟窿不是又扔给我们吗?亏了的钱还不是我们填。”

“我觉得挺好,发展慢点可以,尽可能不要坑害其他人。”

“就是,这样对大家都好,画了红线,商行自己也有底。”

“怎么说呢?利弊都有。”

不远处胡昭对着陈群问道,“长文以为议会能否通过?”

“大概率能通过,这样做对大家都好,商人也敢投资,不至于动不动倾家荡产。

还有一点,那就是政府减少了麻烦,百姓减少了负担。”

陈群微笑着说道。

“现在我有点明白朝廷为何不发展商业了,这玩意儿太麻烦了哈哈哈。”

胡昭开玩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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