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引入陪审员制度也是为了分权法官
陈群接着说道,“如果只依靠纸上的法律,可能会造成善良的人收起善良。”
“这又是为何?”
陈群喝了一口豆浆,放下碗筷,说道,“就像刚才大家议论的一样,如果有人欺负弱小,你路过挺身而出救了弱小,造成对方受伤或者是双方受伤。
如果我们只依靠冷冰冰法律,那么法官就很有可能判定双方互殴。
试想一下,一旦出现这样的判罚,今后遇到不公平的事情你敢出手吗?
长期下去,好心人得不到保护,那么谁还敢做好人?到时,所有的人都会变得冷漠,变得唯利是图,这样的国家是我们所期望的吗?”
陈群的话让胡昭陷入了思考,正如陈群所说,大家都不敢做好事,那么这个国家不就变得冷冰冰的吗?人活着的价值又是什么?
陈群的话还在继续,“引入陪审员制度,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分法官的权力。”
胡昭赞同地点了点头,“这一点,数次司法会议上大家都有讨论,如果当法官一个人拥有司法解释权和定罪权,对于嫌疑人来说,绝对是灾难,那时,法官必然利用这种权力给自己和家人谋利,有权有钱的人必然在案件判定中占据优势。”
“是啊!
以前朝廷治理天下,提倡礼仪道德。
其实我们都知道,礼仪道德约束的是少数人,当他有了权力,礼仪道德的定义就在自己手里。
华夏提出法治,法治的其中一个核心就是分权,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大权独揽。
你我研究古今法律就知道,权力在朝廷,在官员手里,庶民百姓没有权力,想要有权力的人给没有权力的人做事,可能吗?
恕我首言,几乎不太可能,人性是自私的。
将军才提出一个新的概念,那就是赋予百姓权力。
生活好坏他们最清楚,最有发言权。
就像陪审员制度,他们不懂法律,他们会从自己立场上判定,他们会设想,自己如果是嫌疑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样处理?
就像此前说的一个大汉子欺负弱小,如果自己是哪个弱小,是否需要有人来救自己?如果自己是出手救人的人,自己究竟错在哪儿了?
一旦遇到类似的案子,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争议的地方,也让法官少了空子可钻。”
“长文说得不错,不过,我们的法律还远远不够完善,例如:如果有人上门偷盗或者抢劫,打死了该如何?”
胡昭微笑着说道。
“就让陪审员制度来一步一步检验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