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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陪审员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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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郡法院里,今天来了不少人。

按照华夏法律,案件审核时,除了被告和原告双方一定数量的亲属外,还允许二十名百姓进入庭审现场观看。

今天这起案子是公诉案,没有原告,只有被告。

牛老三的老婆和女儿也来到了庭审现场。

对于买儿子的事情,牛老三供认不讳。

按照华夏法律,牛老三有可能将被处以五年徒刑。

此时的牛老三老泪纵横,他并不后悔买这个孩子,他现在担心自己不在了,偌大的家庭有可能分崩离析。

法官卢珏经过简单审理,开始宣判:“根据华夏法律第171条规定,牛老三犯买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卢珏的话音落下,整个现场吵成一团,有卢老三家人的痛哭声,也有百姓议论纷纷的声音。

“肃静!”

卢珏敲动面前的木锤。

“卢法官,我有话说。”

一位中年人从百姓之中站了起来。

正常来说,法院里是不允许随意站起来说话打扰正常程序,这里面除了法官,就是控辩双方的状师。

状师最早出现是春秋战国时期,也称“讼师”

,主要是为百姓撰写诉状,并且出谋划策,帮助百姓打官司的人,相当于现代律师。

大一统以后,状师的角色开始弱化,判案的权力进一步集中在了官府衙门,说好听的集权是为了大家安定,说难听点就是进一步管控百姓,担心大家造反。

华夏允许状师代表百姓们打官司,但是面临一个问题,皇权制度下,大家逐渐成了奴才,面对官府底气不足,状师基本凋零,华夏的司法人才并不多,这就造成状师匮乏,同时,状师也要养家糊口,总不可能免费干。

“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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