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方案细节
研讨会结束后的三天,林凡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打磨试点方案。
刘建军的要求很明确:“方案要细到每个环节谁负责、什么时候完成、交付什么成果。
不能有大话空话,要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
林凡从最基础的开始:信息共享平台。
他先调研了厅里现有的几个系统——建设处有项目管理平台,财务处有预算系统,规划处有gis数据库,各千各的,数据不互通,格式不统一。
他列了个表格,对比各系统的数据字段。
发现同一个“项目投资额”
,建设处记录的是“合同金额”
,财务处记录的是“实际拨付”
,规划处记录的是“规划投资”
。
名称不同,口径不同,统计时点不同。
这还只是开始。
更麻烦的是业务流程。
他画了个流程图,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梳理出三十七个关键节点,涉及八个处室的二十一项审批。
有些审批是串联的,必须一个完了才能开始下一个;有些理论上可以并联,但因为责任划分不清,实际上还是串联。
比如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可以和土地预审同步进行,但因为两个审批分属不同处室,经办人互相推诿,往往变成一个批了才给另一个报材料。
林凡把这些痛点一个个标出来,红笔圈出那些可以优化的环节。
每圈一个,他都要问自己:这个环节能省吗?省了会出问题吗?如果不能省,能简化吗?简化到什么程度?
周二下午,他带着初步的流程图去找李想。
财务处的办公室堆满了凭证和报表,李想正在核对一张复杂的预算表。
看见林凡,他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林主任,你那个方案有点意思。”
“李老师看看,财务环节这样设计行不行。”
林凡把流程图铺开。
李想看得很仔细,手指顺着审批链条移动,在几个节点上停住:“这里,概算审核和预算审核能不能合并?现在建设处先报概算我们审,再报预算我们再审,很多内容是重复的。”
“可以合并,但需要明确合并后的审核标准。”
林凡记下来,“您觉得标准怎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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