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抽丝剥茧找问题
你还别说,公示期里,我们还真遇到了一点麻烦。
涉及我的举报不多,前前后后总共有三条。
私吞赃款是最先被要求说明的。
举报人指出,某年某月某日,元亮等人在侦查办案的过程中,进入野外赌场,伪装成赌客进行赌博,赌场老板识破后,故意输掉了数万元,此笔钱最后进了元亮等人的腰包。
说明这一条,我就花了两天时间。
这笔钱,是进了局里的账的,清清楚楚,有各种记录,但是既然有人举报,我就得作出说明,跑上跑下的。
虽然打印印证资料等大部分的事情是柳方在做,可是有一些环节,还得我亲自出面。
比办案子还要累。
然后,又有人举报我违反生活纪律。
这个举报,相当扎实的,有图有真相。
举报人给组织部寄了两张照片,两张,都是我和王静文在一起的。
一张在县医院的走廊上,一次是在公安局宿舍楼下的院子里。
地点是正经地点,不过角度选得很巧妙,从照片上看起来,我们两人显得比较亲密。
和暧昧。
面对这个问题,我真的不晓得怎么解释,解释了半天,百口莫辩,越辩越难解释。
按照组织部的要求,我要拿出否定举报内容的证据。
咋拿?
自由心证?
最后还是魏杰处长给我解了围,他让柳方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名义去了张函,说明我和王静文的接触,是出于案件办理需要。
这条算过去了。
第三条举报,说我经济上有问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