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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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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平不笑了,只收回自己的手,陆弘煜那时后悔自己穿了一件不爱留褶的帽衫,这让余生平刚刚的亲昵都像一阵风一样飘走。

夏星星没法形容余生平的状态,他认识余生平快十年,从来没见过余生平这样的状态。

他想不出形容词,只觉得像淘气的儿子对好脾气的爸爸。

不,不是好脾气的爸爸,是纵容儿子但会压制脾气的爸爸。

余生平背对着他,夏星星看不清他的表情,但陆弘煜看的清清楚楚。

余生平不回答他的问题,但眼睛里写的都是恨。

不只是对陆弘煜的恨,还有对自己的恨。

余生平转过身去给晴晴叠衣服,叠不穿的厚棉衣,叠还没来的穿的短裙。

叠到那件换洗的医院病号服时,余生平一把把它丢尽了垃圾桶里。

陆弘煜连忙应和道,“不要了,都买好了新衣服,这个都洗褪色了。”

夏星星难逃小市民的本性,不管什么怕不怕,开口道小孩子长得快,买那么多新衣服没用。

这该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争吵。

余生平不愿吵架,只转了转眼珠,回过身来责骂陆弘煜,他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万恶的资本家。”

陆弘煜想起不久前余生平与他的聊天,他说0327绝不是万恶的资本家,这时不知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晴晴的兴致始终不算高,她被陆弘煜养熟了,可再熟也比不过和余生平的感情。

不,更比不过与阿志的感情。

在一个即将迈入手术室的孩子心里,最能慰藉的似乎还该是自己的哥哥。

余生平那时抱起晴晴,晴晴把头埋在他的脖颈里,不哭,但也不睡觉。

前几天睡得太多了,到了最该沉睡的日子反倒睡意全无。

他那时才知道,当忧虑达到一定程度时,孩子也会夜不能寐。

只不过孩子不知道自己的情绪被称作忧虑。

那时余生平不合时宜的感觉自己幸运的很,他虽然有着不幸的过去,但在五六岁时实在没有夜不能寐。

当然,直至今日也没有。

如果不是工作需要,他每天都能睡上十几个点。

他的睡眠质量实在很好。

那天是再平静不过的一天,刷牙,洗脸,最后的检查。

晴晴已经不再排斥,但不情愿是打心底生的。

普溪的天气预报不准,人们白白看天闷了一天的脸,却没等来一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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