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厨房也是干净整洁的,整体橱柜被擦拭地干干净净,打开柜门,里面的餐具还是她以前在的时候买的。
以前逛超市的时候,就喜欢逛厨品区,看到好看的碗碟就买回来。
她好奇地打开冰箱,灯亮了,空空的冷藏室,只放着几捆挂面,还有一盒鸡蛋和几根火腿。
冷冻室什么都没有。
她挑眉,意识到他是住这里的,可能吃的就是这些,心,倏地就疼了。
结婚前,她也是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结婚后,她开始学做饭,梁仲霆请的保姆,她只用了一个月,后来辞掉了,因为一个月的时间,她就学会做些饭菜了。
那时候,特别爱下厨房,钻研菜谱比钻研课本要认真多了。
他很忙,晚上下班都很晚,她不是单纯的小白兔,虽然年纪小,该盯着的她都盯过,确定他是真的忙。
那时候他从硅谷才回来,一切的资源都留在了美国,在京城没什么可利用的资源,只能靠自己的技术和努力去拼搏。
她曾不止一两次猫在他办公室门口,偷偷地看着他在办公室里加班的样子,是真的忙,不是在外面花天酒地的那种应酬。
后来他公司有起色了,他的应酬渐渐地多了,她也跟踪过,有次他和几个老板在夜总会,她亲眼看到别的女人喂他喝酒,她忍住没有在现场给他难堪。
他回到家时,她心平气和地跟他谈了一次。
他说:“我以前虽然不算个老实本分的男人,但是,董京梦,你给我记住,我不是那种没有原则的男人,既然结婚了,我就会尊重这段婚姻!”
那次,她印象很深刻,他说的话像给她吃了颗定心丸,以后再也没怀疑过他,他也真没过。
可他这种心里一直驻着前任的人,算不算精神?
她不知道,他们在上热情如火的时候,脑子里想的人会不会也是夏依。
每每想起这个,便有一股恶心涌上。
卧室,也是老样子,肯定是没有新的女主人住过的,对方不会接受这样的委屈。
手机响了,是黄埔圣打来的,问她是不是到酒店了,她撒谎说在,聊了几句后就挂了。
看着那张双人,她暗自失神,以前她很依赖他,他出差不回来的话,她肯定会失眠的。
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四,去他公司实习,他出差,她就跟着,形影不离,就是爱得那么浓烈。
现在呢,她独立地可以一个人撑起一间小公司,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帮乔氏这样的大集团度过公关危机。
她是女强人,独立的,坚强的,自强的,不依靠任何男人。
可心也空了五年了。
不快乐,一点不快乐。
现在发现,其实爱一个人,总比不爱任何人幸福。
心甘情愿地付出,也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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