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好吧。”
沈乐然满脸的遗憾令人无语。
早饭吃完,乔笙三人在导演的组织下,来到了宋哲住处。
宋哲的老家,在魔都。
因为上学的缘故,特意在帝都一所高档小区买了一套房。
离明河小区不远,却是一南一北。
乔笙去过几次,后来宋哲说麻烦,让她和他一起住,乔笙拒绝后,宋哲便没在提。
后来他在乔笙对门,也就是如今程宋住的地方,交了一笔租金,却没住进过几次。
抛开其他方面,宋哲其实还算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即便装,也装的让所有人看不出来。
和顾谨书是一样的人,骄傲、自信、冷漠,这些自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东西,怎么藏也藏不住。
或许,在轻而易举追上乔笙后,他们就不屑再伪装,从而不经意间流露出种种本性。
但宋哲看起来,比顾谨书隐藏的还深。
他就像一条不叫的狗,躲在角落,冷眼旁观。
谁也都不知道,有一天他会从什么地方突然冒出来。
就像上次,他们谈话,是真没发现沈乐然的存在吗?
这点乔笙保持怀疑。
还有宋哲的系统,乔笙先前一直以为,他吃了那么大一个亏,肯定不会忍气吞声。
但他偏偏忍了,什么都没做。
就像无事人一样,还有功夫上综艺,凑热闹。
不时在乔笙面前刷存在感。
你以为他是真心悔过想追回乔笙吗?
不,他只是保护自己的“私人藏品”
,不忍其受分毫的伤害。
宋哲喜欢乔笙,不置可否。
但之前的喜欢,他更像对待一只宠物,想起来,逗弄两下。
离开或有不舍,可没达到愿意为她留下的地步。
可现在的喜欢,却像对待一件“艺术品”
,一件能够给他提供无数灵感的艺术品。
宋哲喜欢画画,乔笙不知道这是他受到了前身的影响,还是他原来的身份,本就是一名艺术家。
能够给顶级艺术家提供灵感的艺术品,其价值相当于缪斯。
你能说他比以前更爱乔笙了吗?
能!
因为缪斯是艺术家的命,而艺术家对缪斯的爱,比任何人都深。
当然,也要更执着。
“叮铃~咔~”
“你们来了?”
穿着简便的宋哲,腰间系着围裙一脸惊喜地推开门,“欢迎,快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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