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配图1][配图2][配图3]】
配图一是程馨怡父女与澄心文化工作室签署的合同,关于配合一切工作的那部分,有力证明程馨怡父女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合同条约。
配图二是针对诽谤的一些法律规定。
配图三是关于精神伤害的赔偿规定。
迟来的反击号角,正式吹奏响!
第11章结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辞过于恶劣的几名网友,本存着侥幸的心理,想着你还能顺着网线找到我?
没想到还真顺着网线被找到了,接到了法律传票的电话通知。
这下子,他们才真的慌了,忙不迭爬上微博,赶忙将自己发布的不恰当言论,通通删掉。
在澄心文化工作室发布的微博下,评论出现了两派。
大部分是支持夏萱和徐承的。
“这波我支持夏女王和徐承,不管程馨怡几岁,既然签署了合同,理应配合完成工作。”
“我也支持夏女王和徐承。
我是个群演,有次演尸体,需要泡在又脏又冷的池子。
一天干下来,只有两百块。
我不知道程馨怡需要穿的衣服是什么样,需要化的妆是什么样,再糟糕能有我糟糕吗?我忙碌一天才200元,想必程馨怡演下来,少了说也能有五六十万吧,多了说咱就不敢瞎猜了。
拿那么多钱,配合工作不是基础要求吗?”
“接受不了要求,当初就别签合同!”
“女王当初拍《魅昙花现》时,刚开始的扮相丑得难以直视。
为了更好符合人物设定,好多明星不也扮过丑。”
小部分是继续支持程馨怡父女的。
“徐承拍摄时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暴躁。
馨怡女儿还那么小,就不能更宽容一点吗?你对自己女儿莫非也这种态度?”
“你们还记得馨怡说拿到了一个角色,能和自己喜欢的某导合作,她好开心呀。
想来馨怡当时说的,便是徐承导演吧。
馨怡那么好的女儿,如果不是准备的衣服太糟糕,她肯定不会辞演的。”
“就是!
白花花的银子大部分是用来请夏萱出演了吗?连给小馨怡买件干净的衣服,都掏不出半毛钱?”
借着风向未定,程父乘胜追击,发布了第三条微博。
他这轮打起了温情牌,试图引起网友们的共鸣,可怜程馨怡年岁小。
【馨怡爸爸V:感谢大家依旧愿意相信我们父女俩,说实话,馨怡是真的喜欢夏女王,还说长大后想成为夏女王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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