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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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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

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

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

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

郑注有云:“格,来也。

物,事也。

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

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

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

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

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

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

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

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

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

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

真是泄气!

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

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

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格”之聪颖,“致”之推极,由此及彼,由内推外,就并非事事要体验。

格物是一种天赋,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奋得到的。

爱玲就是这样的天人合一,一切了然于胸的锦心绣口。

如她自己所言: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

一件桃红单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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