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嘉靖有个好圣孙光头李三TXT > 第912章 大拇指 9
第912章 大拇指 9(第3页)
郡王薨,嫡长子承袭,降一等为辅国将军。
三代王爵消。
辅国将军薨,嫡长子承袭,降一等为奉国中尉……
奉国中尉薨,嫡长子承袭,降一等为无爵……但仍有宗室身份。
所有非嫡长子(亲王其余子、郡王其余子等),无论嫡庶,按例封授镇国将军、辅国中尉等,但其爵位承袭亦依此例逐代递减,最终归无爵。
二、禄米阶梯削减
亲王:现禄万石即刻削为七千石,五年内分四期(每期一千石)递减至三千石定例。
郡王:原二千石,即刻削为一千石。
镇国将军及以下,宗室禄薄,削幅稍缓,几乎没有变动。
亲王嫡长子袭郡王后,岁禄直接定为一千石,等同旧郡王削减后标准。
三府邸随爵,凡主脉爵位因递减降至镇国将军及以下者,其所居王府即视为逾制。
限期腾退:工部评估后,给予三年期限(至多五年)令其迁出。
朝廷可于他处指配小宅或允其自购。
四、开禁自养
第一条就是买断宗籍:凡降至奉国中尉及其余子、以及所有最终无爵宗室子弟,皆须“除籍归民”
!
一次性给付“安家银”
:每人五十两白银。
其现有私宅、田产仍与之保留,但需重丈登记,换发民契,转为民宅。
买断之后脱离玉牒,归于所在地民籍,永为庶民!
停发一切禄米,赋税徭役,与民一体均当,绝无优免!
即日起,所有宗室子弟(含未除籍者),皆可入官学、社学读书,经提学考较,一体参加童生试至殿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