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眞经集注卷之十二 已七(第12页)
得之死之徒若奉释氏修无生寂灭之道
亦十中或有三得之既不达黄老长生之
旨又不悟释氏无生之性故其数终则死
而枉纵之人不得天数凡所动作皆趋速
死之地又非修无生不往不来之法皆以
嗜慾动则就亏神损道之地十中亦有三
以此而自致伤夭之者
三峩了一子李文惒曰夫坎水子位在人
爲肾宜实而不宜虚元阳复还之生门也
离火午位在人爲心宜虚而不宜实衆阴
剥阳之死户也是以人能修坎则生役离
则死故摄生者悟精气之生身在乎坎妄
念之丧神在乎离故自少至老一周十二
辰消而从坎重复即生之徒十有三重阳
而再益火灭而益膏也不善摄生者莫知
生理役用从离妄念纵慾故自少至老亦
一周十二辰消而自离再姤即死之徒十
有三重阴而再损膏竭而益火也
叶梦得曰十有三四支九窍是也老氏盖
尝以有身爲大患矣而昩者不察累於有
身之患皆无能外此十有三物之间使能
知其非我有则超然乃立乎形骸之外岂
出入之所得名然而沉迷转徒自壮至老
日化而至於死非特不知生而且其动而
趋焉者未尝不之於死地也则亦以是十
有三物而已
黄茂材曰坎爲水水数六离爲火火数七
凡十有三也
林东曰出於胚胎则爲生体魄入地则爲
死虽有生死而九窍四支生死俱焉一身
之中上七窍而下二窍两手两足故谓十
有三也然动之死地亦十有三盖以自戕
自贼动与恶会而自趋死地亦十有三
本来子邵若愚曰老子以十分爲率而言
之生之徒十分中有三分死之徒十分中
有三分又有民之縁求养生动之死地亦
十分中有三分縁生之徒心着有死之徒
心着无民之生心着境三者心有所着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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