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朝堂新制
正月廿二,紫宸殿大朝会,气氛庄严肃穆。
随着内侍一声“有本早奏,无事退朝”
,明珠公主轩辕明璃手持玉笏,稳步出列。
“臣,督察院督察使轩辕明璃,有本奏。”
清越的声音回荡在大殿,“臣谨奏《关于完善高级官员候选资格核定程序》一事,恳请陛下与诸位大人审议。”
此言一出,原本有些沉闷的朝堂顿时泛起波澜。
无数道目光,惊疑、审视、期待,齐刷刷落在她身上。
尤其是吏部尚书姜文及其党羽,面色瞬间阴沉。
明璃无视这些目光,朗声陈述奏议核心。
她首先指出当前选拔机制过度依赖主官提名与吏部审核,易滋生结党营私、阻塞贤路之弊。
随即,她详细阐述了新制的核心框架——建立以“硬指标”
和“多方制约”
为基础的资格准入制度。
“为彰显公平,杜绝人为操纵,奏议设定清晰晋升门槛。”
明璃条分缕析,“例如,晋升半个品级(如正五品至从四品),需在现任职位任满三年,且有三年考绩均不低于‘中等’,方可被提名。
若任满五年,且有五年考绩不低于‘中等’,最近两年为‘上等’,则该官员有权自荐,吏部须将其直接列入候选名单。”
她顿了顿,继续道:“晋升一个品级(如正五品至正四品),要求更为严格,需任满五年,有五年考绩均不低于‘中等’。
若任满八年,且有八年考绩达标,最近三年为‘上等’,亦可自荐入围。”
针对破格提拔,奏议规定:“未达基本年限者,需有至少一项‘重大政绩’。
‘重大政绩’须满足二者之一:一,获朝廷专门嘉奖令;二,经内阁议定、督察院监督认可。”
对于技术型岗位,如天工院、军械监、刑部律博士等,明璃强调:“必须通过由吏部协同该衙门拟定、礼部组织、内阁审核、督察院监督的专业技能考核。
五品及以上官员之考核,尤需严谨。”
最后,她不忘保留弹性:“陛下之特擢权与战时前线统帅之临机提拔权依旧,然事后需经相应复核程序,以备案核查。”
这套方案体系严密,既设置了明确的晋升阶梯,又引入了自荐机制和破格渠道,更将技术官员的专业能力纳入核心考核范围,体现了极强的操作性和平衡制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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