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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开庭庭审求月票(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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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是原告委托人,巨星医药集团董事长韩成光。”

“在本次庭审中,蓝盾事务所依法维护原告方利益,并且,委托人已全权将案件交由我进行负责。”

“而我方诉求.”

说着。

柴世荣顿了顿,随即语气恍惚间凌厉起来,开口道:

“首先,被告构成《刑法》第151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

“根据警方与海关提供线索,被审人吴方、孔健两人,与李业走私药物,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禁止出口货物、物品.”

“根据权威司法机构鉴定。”

“被审人所走私药物,其中杂质超出正版药物法例标准十倍,并且其中部分成分未知,其中,八岁男孩李广因服用此药产生胃痉挛等现象,因此,应以假药判罚。”

“所以,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8条规定。”

“被审人走私并非仿制药,应认定为假药!”

假药

仿制药与假药,虽看似差不多,可量刑的时候却天差地别!

整个庭审现场刹那间哗然一片。

被告席上的徐良则是眉头皱起。

虽说他确实知晓柴世荣人品不行,可实在是没想到竟然睁眼说瞎话!

假药一旦认定.那吴方孔健,在李广被做实死亡的情况下,最少都是十年!

十年过后,冯楠等人尸体早不知道风化成什么样了.

“接下来应该就是给钉死假药,以假药为缘由,开始注意清点罪名.”

看着被审席上不安的孔健与吴方,徐良内心呢喃着。

果不其然。

下一秒。

原告席上的柴世荣再次开口道:

“而被审人吴方孔健,在明知道手中之药为假药,成分不明,且有极高副作用的情况下还进行销售。”

“构成《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且,因导致八岁男孩李广,以及犯罪团伙李业双双死亡,情节加重,应当重判!”

柴世荣没看徐良,他眼神冷静,说出的话条例与逻辑十分清晰。

短时间内,两条重罪就从他口中说出。

但这还没完!

“根据我方调查,被审人从2004年11月1日进行第一次走私!”

“至今为止,走私时间长达6月,其中共进行三次大量假药走私!”

“总共为六十三箱,合计756瓶伊马替尼假药!”

“其中有七百瓶假药均被销售,波及人员十分之广!”

“我方认为,被审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

一条又一条的法例从柴世荣口中吐出。

听得听审席上所有人头皮发麻。

直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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