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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厉王专利 国家垄断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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镐京的王室府库,这几年以一种令人不安的速度膨胀着。

库官颂已经升任了“司货”

一类的职务,专管这些新涌进来的“货”

他走过一排排高耸的木架,上面不再是整齐的青铜料块,而是堆满了各种“杂物”

:成捆的、还带着土腥气的菖蒲(一种水草,可用于编织、也可能入药);大袋大袋晒干的泽泻(水生植物,块茎可食或药用);一捆捆坚韧的芦苇;还有堆积如山的兽皮、兽筋、鹿角,甚至还有来自南方、带着咸腥气的海贝和龟甲。

空气里混杂着植物干腐、皮毛膻腥和铜锈的复杂气味。

颂捏了捏鼻梁,对跟在身后的年轻属吏说:“记下:‘南山之柞(zuo,栎树),北泽之蒲,东林之兽,西沼之鱼,皆入于王官。

’”

属吏飞快地在竹简上刻着,忍不住小声问:“大人,这些东西……往年不都是让‘国人’(国都居民和低级贵族)和野人(郊外农夫)自己去采捕,交些税就行了么?怎么现在全都得……‘入’官?”

颂没回答,只是指了指库房深处,那里隐约传来铜钱(早期金属铸币或贝币)碰撞的轻微声响,还有算筹摆动的窸窣声。

“王有新命。”

他只说了四个字,语气复杂。

所谓“新命”

,就是刚刚即位不久的周厉王姬胡,颁布的一道震动天下的法令:“专利”

一、“山川之利,莫非王有”

法到强行法

要理解“专利”

引发的风暴,得先明白之前的规矩。

周代,至少在理论上,“溥(pu)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天下所有土地和资源,终极所有权属于周天子。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更多是一种政治象征。

对于王畿(天子直属领地)内的山川林泽、湖沼矿产,逐渐形成了一套习惯法:王室(或代表王室的官员)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和主要收益权,但通常允许“国人”

和“野人”

在特定时节、按照规定(比如不破坏幼苗、不竭泽而渔)进入采撷、捕猎、樵采,以补贴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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