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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金文合同 土地流转的早期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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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1975年的一个普通午后。

泥土被考古铲一层层剥开,露出一个不起眼的窖藏。

里面没有恢弘的礼器,只有几件沾满泥污、形制朴素的青铜器——一个盉(hé,水器),一个鼎,还有两个簋(gui,食器)。

负责清理的技工老张,用软毛刷蘸着清水,小心翼翼地刷去一件铜盉腹部的绿锈。

刷着刷着,他的手停住了。

锈迹之下,不是常见的兽面纹或云雷纹,而是一个个清晰、整齐的方块字,密密麻麻,环绕器腹整整三圈。

“队长!

快来看!

这上头……有字!

好多字!”

老张的声音因激动而有些变调。

这些青铜器,后来被命名为“裘卫四器”

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名叫“卫”

的西周中期小贵族,官职是“裘”

(管理皮裘的官)。

而刻在它们肚子上的那些铭文,不是歌颂祖先,也不是记载战功,而是一份份详实的财产交易记录。

其中最长的一篇,刻在那件后来被称为“五年卫鼎”

的内壁上,足足有207个字。

当这些铭文被释读出来时,一个被《诗经》、《周礼》的浪漫描述所掩盖的、活生生的西周经济社会,带着它精明的算计和制度的裂缝,轰然撞开了现代史家的大门。

一、一份刻在青铜上的“买卖合同”

让我们透过时光,看看这鼎上究竟写了怎样一笔“买卖”

时间:西周某王五年正月。

地点:陕西周原一带(西周王畿核心区)。

卖方:一个叫“邦君厉”

的贵族(可能是当地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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