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小人记下了,谢夫人。”
林不羡点了点头,目光扫过云安,其实她主要是想说给云安听的,又见云安在四个护卫里面更看重周六,便也拉上他一同说了,毕竟云安作为一家之主,亲自去买东西的次数只会越来越少,书房重地……这种事周六做更合适。
“说完了墨,再来说说这笔,笔中的学问非三言两语便能囊括尽述,我便只说些入门的。
这毛笔的讲究五分在笔头的材质上,三分在笔头工艺上,只有二分是在笔杆上,所以选择一支材料和做工都适合的毛笔,可以为笔下的墨宝添彩不少。
在众多材料中,狼毫,羊毫和兔毫为上佳材料,羊毫偏软,狼毫较硬、没有一定笔力火候很难驾驭前两者,兔毫因其‘坚韧且锐’的品质,十分适合用来写字,特别是笔体本就方正者,用兔毫笔更是如虎添翼。
相公的字兼有‘方正劲直’之美,兔毫是最适合她的。
同样是兔毫,紫霜要好于白霜,可记住了?”
“小的记下了,今后便按照夫人今日教的去给爷采购文房四宝。”
“嗯,你们都下去吧。”
“是,小人告退。”
“奴婢告退。”
由仪和周六一前一后出了房间,林不羡又对云安说道:“我箱子里带了一块太湖石砚,我去取了给你,研好墨誊写上去吧。”
云安感叹道:“你把我的品味习惯抬的这样高,今后我可怎么再用普通的东西哟。”
“为何要用普通的东西?即便离了宗门,也不至于沦落到连这些都用不起了。
而且这些也并非顶级,以你现在的势头,早晚能凭自己的能力换来更好的。”
就身居末流的商贾而言,林不羡适才介绍的这些,就是这个阶层能拥有的最好的文房四宝了。
再好些的……就只能从士族的手里“流通”
到她们的手上了,但林不羡相信以云安的能力这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这才过了多久呢?云安便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从一个毫无背景的“乞丐”
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一步步拥有了即便是陇东林氏也奢望不来的东西。
虽然从商贾的立场上来看,云安的家底还太“单薄”
了,但云安目前所拥有的某些“无形”
的东西,没有任何一家商户能与之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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