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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七十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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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易着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谿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辩是非,故长于治人。

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

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

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

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

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

故易曰‘失之豪厘,差以千里’。

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

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

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

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

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

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

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

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

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

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

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壶遂曰:“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

余闻之先人曰:”

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

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

汤武之隆,诗人歌之。

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襃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

’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

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

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

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

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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