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唐清旭的理解与接纳(第2页)
陈华亨的耳尖“腾”
地红了,像被炭火燎过,他猛地拽着尾巴往柴房窜,差点撞翻门口的柴火堆,干树枝哗啦啦滚了一地。
李大明抱着肚子直乐,笑得直不起腰,被唐清旭抓了把苍耳扔在后颈,顿时疼得嗷嗷叫,手忙脚乱地往下摘:“哎哟!
这玩意儿扎得比妖刺藤还疼!”
换好衣服出来时,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淡青色的天光漫过东边的山头,给院子里的老槐树镀上层金边。
陈华亨系紧腰带,发现唐清旭不仅补好了破口,还把过长的袖口改短了三寸,手腕处绣着圈细碎的槐花,米白色的花瓣围着淡绿色的花萼,正好遮住龙纹最显眼的鳞片。
“好看吗?”
唐清旭仰着头问,晨光落在她的睫毛上,投下浅浅的阴影,眼睛亮得像含着露水的花。
“嗯。”
陈华亨含糊应着,突然感觉头顶有点痒,伸手一摸——自己的狼耳不知何时冒了出来,毛茸茸的耳朵尖在晨光中泛着金边。
他慌忙想用妖力收起,却听见李大明在旁边惊呼:“老大!
你耳朵上沾着根草!
还是狗尾草!”
那憨货举着玄铁枪就来挑,枪尖带着破空声擦过陈华亨的太阳穴,惊得他狼毛都快竖起来了。
唐清旭眼疾手快地拽住枪杆,另一只手轻轻摘下狼耳上的狗尾草,指尖不经意蹭过温热的耳廓:“别闹,快准备出发。”
她从怀里掏出个靛蓝色的布制发带,上面绣着半朵莲蓬,正是昨晚她在灯下绣的那个,“踮起脚尖系在陈华亨的银发上,巧妙地把狼耳藏在发间,“这样就看不出来了。”
发带的末端缀着两颗小铜铃,走路时发出“叮铃叮铃”
的清脆响声。
陈华亨摸了摸铃铛,突然觉得这比敖烈那顶镶满宝石的龙角冠还威风——至少这铃铛是唐清旭亲手系的。
三人刚走到村口,就见王伯背着把牛角弓站在老槐树下,身后跟着五六个手持柴刀、扁担的村民,张屠户甚至拎着把剔骨刀,刀面上还沾着点猪油。
老头把弓箭往陈华亨手里塞,弓身磨得油光锃亮,牛角扳指泛着温润的光泽:“这是我年轻时用的牛角弓,能射三里地。
上次猎着那只三百斤的野猪,就是靠它。
你们要去林子,带上这个防身。”
“王伯,你们……”
陈华亨愣住了,喉结滚动了一下,“这太危险了。”
“阿禾都跟我们说了。”
王伯拍着他的肩膀,掌心的老茧磨得人发痒,却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不管你是啥,你护着村子,我们就护着你。
想当年我爹跟我说,他年轻时候见过会化形的狐仙,比村里的大姑娘还俊,帮咱们挡过山里的瘴气呢。”
他转身对村民们喊,“都机灵点,给这俩小哥打掩护!
张屠户你带俩人去东边路口,见着穿黑袍的就用石头砸!
李木匠你去西边,把那座独木桥拆了,让他们过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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