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该如何说服李政和魏氏同意他去走科举这条路
烛火轻轻摇曳。
李怀生披着夹袄,坐在书案前,面前摊开着一本《大夏律例》。
翻到户律中关于财产的一章。
“同居共财”
。
律法写得明白,凡父祖在,子孙不得私藏财物。
家中所有成员,无论男女老幼,嫡庶尊卑,其个人所得,皆归入公中,由户主,也就是家主统一支配。
除非分家,另立户籍,否则子孙便不具备独立占有财产的资格。
李怀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
多霸道的律法。
这意味着,即便他有天大的本事,能日进斗金,那些钱财,在律法上,也不属于他。
而是属于李政,属于李家这个“公中”
。
他若敢私藏,一旦被发现,魏氏便能名正言顺地将之一扫而空,再给他扣上一顶“不孝”
的大帽子,任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这便是世家大族控制子孙最有效的手段。
用财权,锁住你的一切。
让你羽翼未丰,永远无法脱离家族的掌控。
继续往下看。
律法也并非完全不近人情,总会有些例外。
其一,便是“奁产”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