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灼衣”
是安锦的表字。
我们成婚之后,我总不习惯改口唤他夫君,又不好直呼其名,索性以表字相称。
这称呼里有几分主动示好的意思,因此也只有在我们两个都心平气和,气氛又比较融洽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
“这是我的地方,难道我不能来?”
他的语气又有些转硬。
我很无奈,多说多错,他的心里像藏了只指甲锋利的猫,时刻准备着蹦出来给我两爪子。
“不是那个意思。”
我努力解释,脑子里却想到了孩童时我们心无旁骛轻松愉快地玩娶新娘的游戏。
我逼他扮作新娘蒙上手帕,自己却扮作新郎,拿了根筷子去挑。
手帕下安锦的小脸红扑扑,我心满意足,拍拍他的肩说,娘子,为夫会好好待你的。
安锦羞涩地扭着手帕嗯了一声,在我脸上亲了亲。
我想到那时的情形,心中微松,笑了一声。
安锦听见了,语气有些疑惑。
“你在笑什么?”
“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
如实回答,他却沉默了半响。
我正奇怪他为何毫无反应时,一个黑影突然挡住我的去路,让我惊讶了一瞬。
他站在我面前,忽然伸手用力拉过我的腰身。
我有些紧张,在一片黑暗里勉强能感觉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看。
浓郁的酒气从他身上钻到我鼻子里,令我皱了皱眉。
“灼衣……”
他的力道忽然变轻,俯首在我耳边轻轻唤了一声。
“小妖怪。”
这声呼唤像在心中酝酿了许久,犹带醉意。
我的胸口涌上些热意,热意上冲,熏热了脸颊。
有多久没听到他这么唤过我了,四年?还是五年?
这个奇特的外号,跟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那时我爹刚中进士,做了翰林院的庶吉士,举家搬迁至燕丰,与安家人做了邻居。
我那时只有三岁,但性子皮得很,偏爱玩男孩儿的游戏。
某一日我偷骑了爹爹给大哥做的青竹马儿,在外头的泥坑里一阵蹦跶之后,碰上了手里握着一只糖饼的安锦。
据当时的唯一目击者我娘说,安锦当时六岁,生得白白净净很是可爱。
然而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了他手上的糖饼上,骑着竹马冲过去,抢了糖饼便跑。
安锦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直愣愣地盯着我逃跑的方向,半天才反应过来,哇哇大哭,说有妖怪抢了他的饼。
大概我那时疯玩过后,脸上身上都沾了泥巴,头发也散开来,与妖魔颇有几分神似。
据说安锦因为被妖怪抢了糖饼一事,吓得不敢出门,直嚷着外头有妖怪要吃他,闹了大半个月才消停。
后来我跟安锦玩到一处,他才知道那个抢了他糖饼的原来是个女孩子,不是妖怪。
但这“小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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