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秦帝国李斯传 > 第65章 法理之争延尉府

第65章 法理之争延尉府

目录

韩非入住馆驿后,并未立刻得到秦王嬴政的接见。

嬴政似乎有意晾一晾这位名满天下的才子,亦或是在观察,在权衡。

然而,这并未阻止韩非的影响力在咸阳,尤其是在法家士子和部分官员中迅速扩散。

无数人手持韩非的着作,前往馆驿求教。

韩非虽口不能言,但其笔谈之精妙,思辨之深邃,折服了众多来访者。

一些关于他言论的片段、对秦国现行律法的点评,开始悄然在士人圈中流传,其中不乏对秦法过于严苛、缺乏变通的隐晦批评。

这股风潮,不可避免地吹到了执掌帝国刑律的廷尉府。

这一日,李斯正在廷尉府审阅一批关于修订《田律》中垦荒条款的草案,廷尉正陈奭(假设其调任或一直在此职位)面色凝重地求见。

“廷尉,”

陈奭行礼后,压低声音道,“近日府中诸吏,私下议论颇多,皆因韩非先生之言。”

“哦?”

李斯放下竹简,目光平静,“议论何事?”

陈奭迟疑了一下,道:“韩非先生有言,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又言,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此皆与我秦律精神相合,诸吏皆叹服。”

李斯点了点头,韩非这些观点,确实是法家精髓,与秦国奉行的“明法壹刑”

原则一致。

“然则,”

陈奭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有些犹豫,“韩非先生亦论及,‘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他……他似乎认为,我秦律某些条文,过于僵化,未能充分考虑世事变迁与人情之常,譬如连坐之法的适用范围,譬如某些轻微过失的刑罚力度……甚至有吏员私下议论,言韩非之论,更合‘法意’,而我等所行,近乎‘酷吏’之所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