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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于伦敦浸泡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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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雷蒙·贝恩从有记忆的那天起,就知道自己是个不被人喜欢的孩子。

那不是一种感觉,是一个事实,是一个从出生就刻在他生命里的东西。

他五岁那年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还正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吃早餐呢。

母亲把煎蛋和培根端上来,先把盘子里的食物切开分给了哥哥后才轮到他。

那个顺序本身没什么的。

泽罗比他大六岁、坐得离厨房更近、按理说应该先给他……但雷蒙最先注意到的是母亲递盘子时的眼神。

给泽罗的时候,母亲的眼睛是亮的、嘴角是弯的,会多说一句“慢点吃,别烫着”

;可是轮到他的时候,那双眼睛里的光亮就暗下去了、嘴角也平了,只剩下机械的动作和敷衍的“你的在那边”

那时候他五岁,不懂什么叫偏心,但他懂什么叫“不一样”

泽罗大他六岁,聪明又优秀,而且很懂礼貌,也很讨人喜欢。

学校里的老师喜欢他,邻居家的太太喜欢他,就连路上遇到的陌生人都会多看他两眼。

雷蒙不知道自己被拿来和泽罗比过多少次了。

你哥哥这次考试又是第一名。

你哥哥钢琴弹得真好。

你哥哥将来一定能成大器。

你哥哥今天喂了路边的流浪猫。

你哥哥……

你哥哥、你哥哥、你哥哥……

那些话他听得太多了,多到后来雷蒙不用听就能猜到会是什么内容。

他没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雷蒙在小时候也同样试过很多办法。

他拼命学习考了全班第三,回家想给父母一个惊喜,可等到母亲看了一眼成绩单,张口便说:“泽罗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是年级第一了。”

雷蒙只好把那点骄傲咽回去,从此再也没拿过成绩单给任何人看。

于是他学了钢琴,弹到手指发酸,就连老师都说雷蒙很有天赋。

可等到雷蒙准备了很久,把练好的琴弹给父母听,他们坐在客厅里听着听着,父亲忽然说:“泽罗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弹肖邦了。”

雷蒙的手从琴键上滑下来,再也弹不出一个完整的音符。

他意识到自己恨着什么人时,是在七岁那年的一个下午。

伦敦的冬天总是灰蒙蒙的,那种一点也不单调的灰色混着煤烟和雾气,还钻着能渗进人骨头缝里的阴冷。

雷蒙站在客厅的角落,手里捏着一枚用星币变出来的银币。

这是他最近发现的把戏,只要集中注意力,手心里就会凭空出现这种亮晶晶的小东西。

或许这些小玩意儿可以让他们刮目相看。

雷蒙在等着母亲回头,在等着她看到他手里的银币,在等着她说一句“雷蒙真棒”

母亲没有回头。

她站在厨房的料理台前背对着他,正微微抬着手给泽罗擦脸,泽罗刚放学回来,脸上沾着些灰尘,母亲一边笑一边用毛巾擦他的脸,嘴里念叨着什么“怎么不戴口罩”

、“等下还要把头发清理一下啊”

、“快去洗手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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