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洪武二十六年新年首次朝议朱应(第5页)
虽然所有人都清楚这钱财是民间百姓存放在银行的,并非完全归属于银行,可只要存放在其中,那银行就可以调用。
而银行归于大明,这钱财也相当于可为大明所用。
意义非常啊。
“竟有如此之多的存银?”
朱元璋看向了朱标,两人都是一脸震惊。
唯有朱应则是一脸淡然,显然这种事情他早就有所料。
这,或许还只是起步。
等未来大明富裕起来,银行内的存银也会更多。
毕竟整个大明只有这一家皇家银行,并没有所谓的竞争,可以说是财权集于一身。
而且!
今日真正的重磅不在于银行存放的银两,而是在于商税改革。
这,才是大明真正赋税根本来源所在。
用后世的话来说,针对商贾的税便是增值税,覆盖全面,而非以前大明对商贾的看不起,甚至于想来他们贡献的税收也不多。
但!
在去年夏季时,朱应就已然下令改变商税,面向天下商贾收取赋税了。
纵然天下商贾有不少怨言,可他们也别无他法。
总结一句,赚得越多,缴纳赋税越多。
在摊丁入亩国策施行时,那些士族豪强都无法违背大明国策施行,更何况在大明地位最低的商贾了,纵然他们有钱,可他们终究是无权,更无兵。
他们不敢违背朝廷的意志,所以也只能按朝廷的规矩缴纳新的商赋。
“银行聚天下财权,相当于向天下万民借取钱财,继而用借取钱财牟取更大的利,以银行连通天下之财,让天下经济流通,便是促进大明国力。”
“然。”
“银行财权之大,朝廷全力支持,不可有任何疏漏。”
“孤已经交代了锦衣卫,每个月会代替皇祖父巡视天下银行,随时抽取银行账目。”
“倘若有人胆敢贪墨钱银,依大明律法惩处。”
“在此之前。”
“孤再定下一条律法。”
“自今日起。”
“凡我大明官吏,吃皇粮的!
贪墨10两以上,罚俸一年,罢免官身,子孙不得科举!
贪墨100两以上,直接下狱,判处至少五年之上,子孙不得参与科举,更不可入伍,更不可为官!
贪墨1000两,全家流放,永世不赦!
贪墨10000两以上,全家株连处死!”
“这一条,录入律法,吏部,刑部共同执行,锦衣卫为巡视方,倘若两部监察不言,锦衣卫有权直接处置。”
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朱应站出来,大声的说道。
而听到了朱应所定的这一条新的惩处律法,朝堂上几乎所有的大臣脸色都是一变。
这般律法施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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