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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换台,不是新闻就是京剧,要不然就是假药广告,总之没一个能看进去。
换了一大圈回来,电视机不高兴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有没有诚意?”
“草,你内是人话啊?你整个短点儿的,我咬咬牙就能秃噜的。”
陈熙南想了想,叹着气妥协道:“那就说「我爱你」吧。
你还没对我说过呢。”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段立轩不好意思再否决。
他搓了搓发红的脸,在喉咙里反复酝酿。
「我爱你」这三个字,非常有魔力。
它简短、直白、有力量。
难度系数比任何表白都高。
要是说「我喜欢你」,总像是留了点自尊上的余地。
毕竟喜欢什么,是自己的权利。
你今天讨我高兴,我喜欢你。
明天你让我厌烦,我不再喜欢。
一来一去,我的心还是完整的,面子也是完整的。
但「我爱你」,则像是一场献祭。
我今天爱上你,明天也很难不继续。
喜欢是肤浅的,会存在真相与理想的冲突。
而爱是深入的,没有自我觉知、看不见好恶。
一切注意力全在对方身上,自我便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哪怕有一天不再爱了,献出的那块心也空了。
我将不再完整。
所以就连对余远洲,段立轩都没说过爱。
告白了四次,连「我喜欢你」都没憋利索过。
他确实深爱着陈熙南,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也用行动证明了。
但要将这份爱宣之于口,确实还需要一点脸皮。
他酝酿了会儿,伸手抠了把陈熙南的脸颊。
陈熙南捂住脸,惊讶地笑道:“这是干嘛?”
“你脸皮厚,贴补我点儿。”
“好啊。”
陈熙南扳住他肩膀,扑上去跟他蹭起脸来,“这些够不够?嗯?够不够你说爱我?”
两人闹的噼哩噗隆,最后双双倒在椅面上。
陈熙南咬着下嘴唇,撅着下巴颏到处蹭他。
腮颊,鼻头,眉毛,脖颈…早上刮的胡子,已经长出了小茬子。
一点轻微的疼,是最难耐的痒。
太阳落了,天光像半掀的床帐。
帐外一盏残霞,是镶着金线的红纱灯。
帐内一片巴洛克的尖楼,是红木框里的西洋油画。
闹着闹着,头上那盏路灯啪地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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