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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真相的审判与医者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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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办公室、icu病房外走廊。

紧接上一幕

林薇薇那份带着打印机余温的报告,如同一颗投入深潭的石子,瞬间在平静(?)的市妇幼掀起了惊涛骇浪!

吴德拿着报告,直接闯进了院长办公室。

林国栋看着那份条理清晰、证据确凿(时间线对比、原始笔记扫描、生命体征变化图)的报告,脸色越来越凝重。

他立刻召集了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负责人以及白雨菲,召开紧急会议。

会议室内,气氛剑拔弩张。

吴德将报告投影在大屏幕上,声音沉稳而有力,逐条分析:

1.

医嘱时间差:他下达hes快速扩容的医嘱时间为15:02(林薇薇笔记佐证),但护理执行记录显示hes开始输注时间为15:12。

这10分钟的延迟,意味着在患者血压已经开始回升(15:10记录血压8550mmhg)后,才开始输注高渗液体。

2.

用药风险窗口:

医学指南明确指出,在休克早期(血压极低)时,hes快速扩容可救命;但在血压回升、循环改善后继续快速输注,其肾毒性风险显着增加!

尤其是在胎盘早剥患者本身存在高凝状态的情况下!

3.

执行操作疑点:报告指出,护理记录中hes输注速度标注为“快速”

,但具体滴速未详细记录。

结合患者后续尿量急剧减少的时间点(输注后不久),高度怀疑存在输注速度过快的问题。

4.

原始记录对比:林薇薇的现场笔记清晰记录了吴德口头医嘱的顺序和大致时间(15:02

hes),与电子记录的执行时间(15:12)存在明显不符!

这指向了医嘱执行环节的严重问题!

“因此,”

吴德斩钉截铁地总结,“患者急性肾损伤的主要原因,并非我最初的用药决策(基于当时血压7040mmhg的危急情况),而是医嘱执行环节的延迟和可能的操作不当(输注时机错误、速度过快)!

责任在于执行环节的疏漏!

而非用药决策本身!”

会议室一片寂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护理部负责人和白雨菲身上。

护理部负责人额头冒汗,立刻表态:“吴医生分析得很有道理!

我们立刻彻查当班护士的执行情况!

调取输液泵记录!

严肃处理!”

白雨菲的脸色,在吴德开始分析时就变得极其难看。

她强作镇定,试图辩解:“吴医生,仅凭一份见习助手的笔记,就质疑护理记录的真实性?这未免太草率了!

而且,hes的肾毒性是公认的,即使执行时间稍有偏差,也不能完全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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