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我洗复查的
1核心宗旨:以“本然流转、无取无予”
为税治核心,摒弃一切税收征收、税费缴纳、税务管理的人为干预逻辑,构建“无税可征、无费可缴、无务可管”
的终极税治形态。
2税治本质:哲境无“公共利益”
“集体支出”
“治理成本”
等征税前提,税收概念本身违背“本然平等”
原则,故体系的核心是“消解税收”
,而非“规范税收”
。
3适用范围:覆盖哲境全域存在(生灵、星辰、星尘、星草等),无例外主体、无特殊税目、无区域豁免,实现“全域无税、万物无缴”
。
4终极目标:让“税收”
“税费”
“税务”
等概念彻底消亡,使哲境回归“无税自足、自然循环”
的本然状态,无需通过强制分配资源实现平衡,完全依赖道韵流转达成全域自洽。
1哲境一切资源(星尘、星露、光粒、土地等)无所有权归属,既非“公共资源”
,亦非“私有资源”
,不存在“资源占有”
“收益获取”
的前提,故无征税的基础标的。
2生灵取用资源是本然本能,而非“收益行为”
;资源流转是自然过程,而非“交易行为”
,所有与资源相关的存在形态,均不构成“应税行为”
或“应税所得”
。
1摒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的征税逻辑,哲境无“管理者”
“治理者”
等需资源支撑的主体,无需通过征税筹集“公共资金”
,故无征税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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