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第198天 知识产权2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我的案子。
我的代理律师姓李,一个看起来精明干练的年轻人。
他仔细翻阅了我带来的所有证据,尤其是那些带有完整ExIF信息的原始RAw文件,点了点头。
“陈先生,从证据链的角度看,我们很充分。
你是原始文件的创作者,这一点毋庸置疑。”
李律师的话让我稍微安心了一些。
然而,视觉中国的答辩状很快也送到了我们手中。
厚厚一叠,装帧精美。
他们的主张核心在于,他们拥有这些图片的“授权链条”
。
他们出示了一份所谓的“授权协议”
,声称这些照片是由一位名叫“扎西顿珠”
的摄影师授权给他们的,授权时间甚至早于我博客发布的时间。
“扎西顿珠?”
我愣住了,“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他们提供的是一份扫描件,签名很模糊。”
李律师皱着眉头,“而且,他们声称这位扎西顿珠摄影师无法联系,但他们拥有其独家代理权。
这是一种常见的……嗯,策略。”
“策略?”
我感到一阵恶心,“用虚构的授权人来侵占真实作者的作品?”
“很难证明是虚构的,除非找到这个‘扎西顿珠’。”
李律师叹了口气,“视觉中国在这方面经验非常丰富。
他们的法务团队很强大,知道如何利用法律程序的复杂性来拖垮个人。
很多小创作者,即使占理,也因为耗不起时间、精力和金钱,最终选择和解,赔钱了事。”
第一次开庭,气氛压抑。
我坐在原告席上,能清晰地感受到对面视觉中国律师团队投来的、混合着审视与漠然的目光。
他们有三个人,西装革履,面前堆着高高的卷宗。
而我这边,只有我和李律师。
庭审过程更像是一场围绕着一堆枯燥文件的攻防战。
对方律师口若悬河,不断强调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他们持有“扎西顿珠”
的授权文件,形式合规。
而我,无法证明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一个叫“扎西顿珠”
的摄影师,更无法证明他是否在我之前拍下了类似的场景。
“法官大人,摄影作品作为着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其独创性体现在拍摄者独特的视角、时机选择和光影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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