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8章(第2页)
卢振军点点头:“怎么了?”
“我要办个营业执照,开新店。”
卢振军不以为意:“行,一会儿我打个电话打声招呼。”
周秋萍郑重其事道:“你今天有事儿吗,如果没急事就陪我跑一趟。”
卢振军觉得她有点小题大做,不就是办个营业执照吗?至于这么夸张。
余成也主动提议:“我陪你过去吧。”
周秋萍却摇头:“你给我盯着李东方,别叫他出去给我惹事儿。
回头我找他谈谈。”
她头一抬,刚好看到李东方从小楼里出来,不知道是不是饿了过来找吃的。
结果一天有人要找自己谈,他立刻头一扭,又呲溜的跑回去了。
周秋萍顿时又好气又好笑。
说他杠吧,他怂的够呛;可说他怂吧,杠起来又让人想揍他。
钻进牛角尖就出不来了。
周高氏都看不下去了,开口喊他:“别跑了,赶紧过来吃饭吧。
晚了包子就没了,只剩白粥和馒头。”
李东方是个肉食动物,光让他吃馒头他觉得没味道。
可要让他出门自己买早饭,那又可以要他半条命,他现在不想出门,除非有人请大餐。
周高氏看他犹犹豫豫的样子,直接催促自家女儿:“你吃完了吗,吃完了赶紧出去上班,别又迟到了。”
周秋萍一本正经:“我不急呀,我等他们吃完送他们上学。
工商局又不会这么早开门。”
结果4个小朋友都放下了自己的碗,满眼期待地看着她。
周秋萍只能强调:“去去去,赶紧漱口,把嘴巴都擦干净了,我们去坐公交车。”
出堂屋门的时候,她还扭过头,朝李东方呵呵了两声,直接把这家伙呵呵的闷头就跑屋里,坚决不看她一眼。
呵,谁稀罕呢。
姐现在忙正经事,没空收拾你,等回头再给你好瞧。
作者有话说:
关于80年代台湾歌手录唱片的酬劳问题,资料如下:
以下内容摘自台湾省中正大学电讯传播研究所硕士论文《蚕食劳动—从契约关系析论流行音乐歌手之劳动条件》指导教授刘昌德博士;研究生陈坤贤撰-民.国九十五年八月销售版税谈到歌手的收入最基本的便是唱片销售版税,早期台湾的版税制度并不存在,成熟的版税制度大约在跨国公司开始进驻台湾后才开始有「卖出一张唱片歌手可以抽多少钱」的概念。
由於版税制度是每一家公司逐步建立的,很难评判一个正式的时间表,但从1995年邓丽君逝世引发的版税议题讨论,与词曲作家版税在1996年开始建立(受访者1),可以断定成熟的版税制度到2006年的台湾来看,不到十年的光景。
1995年邓丽君逝世引发一股版税议题的讨论风潮,原因在於邓丽君自80年代中渐渐淡出歌坛后却能靠著昔日出版的唱片生活,并且日本唱片公司保证死后家属享有50年邓丽君版税的权益让歌坛掀起一阵讨论。
早年唱片公司与歌手的合作采卖断方式,一首歌差不多领两千元,十首歌也只有两、三万,费玉清的「中华民*颂」与「晚安曲」各以4万及2万买断,就连凤飞飞一张也只拿两万元。
事实上直到1995年,能拥有版税的艺人大多局限在拥有「个人工作室」的畅销歌手,如:周华建、赵传、蔡幸娟,他们自己雇用工作人员制作专有印花贴在唱片上,并且全程紧盯销货成果。
但个人工作室的花费不赀,遇到一张专辑在销售上失败便有可能倒闭,这是为何只有畅销歌手可以负担的缘故(刘桂兰、梁岱琦,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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