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马戏菱自杀真相(第4页)
“我是西亚路派出所民警李志伟,马溪菱是你前女友吧!
她因为你的敲诈勒索,今天准备自杀,还好被她的老板救了。
她刚才已经在我们派出所报警,由于身体虚弱,情绪刺激,现在人在医院。”
“白岩鹏,我现在通知你,你的行为涉及四种犯罪。”
“第一种犯罪:《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若未经允许,拍摄私密照片视频已经侵害马溪菱的隐私权。
若将私密照片视频给他人看,发给他人,甚至卖给别人,均属传播他人隐私的侵权行为。”
“第二种犯罪:如果你把马溪菱的私密照或私密视频,卖给别人。
这属于公开侮辱前女友。
这种行为涉嫌侮辱罪。
受害人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种犯罪:你还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种犯罪:你以马溪菱的隐私照片敲诈她给你转10万元钱,这属于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侮辱罪,侵害公民信息罪,敲诈勒索罪,你如果继续一意孤行,你是准备回国后,年轻轻轻就把牢底坐穿吗?人家姑娘和你谈了三年恋爱,你就是这样对待人家姑娘,你还有良心吗?我劝你不要一错再错,尽快回国,投案自首,请求马溪菱的原谅。
现在国外疫情那么严重,你如果在国外感染病毒,你想过你怎么治疗吗?小伙子,犯了错,知错就改,还有翻身的机会,如果你继续犯罪,天王老子都救不了你。”
李警官刚想继续说话,电话那边传来了电话挂断的嘟嘟声音,白岩鹏把电话挂断了。
李警官继续拨打电话,语音提示电话已经关机。
李警官收起了电话,准备回派出所继续工作。
肖远方坐在病床旁边,看着躺在病床上的马溪菱。
他心如刀割,有气愤,有心疼,还有自责,如果自己早一点关注到马溪菱的情绪变化,多一份关心,这个姑娘也不会想到要结束生命。
如果今天,发生了不可挽回的惨剧,他肖远方这辈子都会受到良心的惩罚,马溪菱也将会成为他一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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