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远交近攻的战略
次日清晨,隆兴府衙大堂比往日更显肃穆——阶下两侧不仅列队站着赵虎、郝龙郝虎、李岩、吴远、凌霜等核心将领,还多了十余名荆襄与隆兴府的乡绅百姓代表,昨日听闻周羽誓师,主动前来请缨旁听;堂中案上摊着一卷素色绢帛,墨迹已干却透着凛然正气,正是林文轩彻夜起草的《讨逆贼秦桧檄文》。
周羽身着青色朝服,未披甲胄,以示对檄文与民心的敬重,坐在主位上,目光扫过众人,沉声道:“昨日拒伪诏、誓讨逆,今日便要将秦桧的罪行昭告天下——军师,呈檄文吧。”
林文轩上前一步,双手捧起绢帛檄文,立于堂中,清了清嗓子,以浑厚有力的语调开口,文言辞章如金石落地,响彻大堂:
讨逆贼秦桧檄文
盖闻天有定数,地有常纲,君臣之序,千古不易;忠义之节,百代可循。
昔我大宋太祖皇帝,扫五代之纷争,定四海之太平,传十三帝而国祚绵延;至先帝之时,虽金寇扰边,然民心未散,将士用命,犹有中兴之望。
孰料奸贼秦桧,狼子野心,蛇蝎心肠,窃居相位而权倾朝野,伪饰忠良而暗通敌国,终至弑君篡位,改元建国,陷我大宋于危亡,害我生民于涂炭。
今周羽谨承天命,顺合民心,集荆襄之精锐,聚隆兴之忠义,誓师讨逆,诛此国贼,复我河山,故昭告天下,其檄曰:
窃惟秦桧者,本系寒微,幸蒙先帝恩宠,自布衣而登宰辅,受任于危难之际,当以死报之。
然其初入朝堂,便怀二心,靖康之难后,假托“议和”
之名,私通金寇,密献降策。
金帅完颜宗弼尝谓左右:“秦相公虽在宋,实我大金之臣也。”
昔年岳飞将军率岳家军北击金寇,克颍昌、复郑州,距故都汴梁仅数十里,天下皆知中兴有望。
秦桧却恐其功成,竟以十二道金牌召还,诬以“莫须有”
之罪,斩于风波亭;其部将张宪、岳云亦遭屠戮,忠良之血,染尽西湖之水。
此乃秦桧通金卖主、陷害忠良之罪一也!
及小皇帝登基,年幼仁厚,倚秦桧为肱骨,赐其“忠献”
之号,许其入阁不趋、赞拜不名。
然秦桧视君如傀儡,视朝如私宅,凡异己者,或贬谪蛮荒,或赐死家中:尚书胡铨因上疏谏阻议和,被流放新州十余年;侍郎李光因弹劾秦桧党羽,遭诬陷罢官,卒于贬所;朝野上下,敢言其非者,百无一二。
秦桧又广植党羽,其子秦熺官至礼部尚书,其孙秦埙直入翰林,一门三世,权倾朝野,贿赂公行,兼并土地,江南之良田,半入其家,百姓流离失所,号泣于道。
此乃秦桧专权乱政、残虐百姓之罪二也!
近者,秦桧见小皇帝渐长,恐其亲政后查己罪,竟萌弑君篡位之心。
永昌元年秋七月,伪称“宫宴贺秋”
,密令宦官以毒酒进于陛下。
陛下年仅十岁,不识奸计,饮后腹痛如绞,口鼻流血,崩于太和殿上。
秦桧恐事泄,尽杀当日侍奉宦官、宫女,对外谎称“陛下暴疾而崩”
。
次日,竟身披龙袍,僭登大宝,改国号为“齐”
,改元“永昌”
,以其党羽为三公九卿,滥封诸侯,又遣使者赴金,愿割淮河以南三州、岁贡银绢二十万,求金人助其镇抚天下。
此乃秦桧弑君篡位、卖国求荣之罪三也!
今秦桧僭位之后,不思恤民,反增赋税,逼各州府三日内上表效忠,不从者便以“逆贼”
论处,遣禁军征讨。
赣州守将陈彦因拒降,其家眷三百余口尽被屠戮,城池遭焚;抚州百姓因私议“秦桧乃国贼”
,竟被屠村,血流成河。
此等残暴之行,甚于金寇,天人共怒,日月同悲!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