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早高峰的复仇(第7页)
高中生低下头。
“所以,”
法官转向皮夹克男,“你认为你的行为,只是让几个人迟到而已?”
“我、我就是开了个玩笑……”
皮夹克男的声音小了下去。
“玩笑?”
法官的声音陡然严厉,“在早高峰的公交车上,载着三十多名乘客,你开这种‘玩笑’?”
她拿起一份文件:“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行为——故意阻挡公共交通工具,在道路中央无故急刹——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要件。”
法庭一片寂静。
“本案原本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
法官继续说,“但你坚持上诉,让我们得以重新审视事件的本质。
你的行为不是简单的‘路怒’,而是对公共安全的蓄意威胁。”
皮夹克男的脸色惨白。
“关于乘客打人的部分,”
法官看向旁听席,“虽然动手不对,但鉴于事出有因,且原告的危险行为是直接诱因,本庭决定对参与动手的乘客免予处罚,予以批评教育。”
她敲下法槌:“现在宣判:被告人李国明,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公交司机陈建国,在危急情况下采取必要避让措施,无责。
参与动手的五名乘客,行为不当但事出有因,免予处罚。”
皮夹克男——李国明瘫坐在椅子上。
庭审结束后的新闻迅速引爆网络。
路怒男获刑三年;第二:早高峰的复仇。
“凭一己之力得罪了一群上学上班赶早高峰,怨气最重的牛马。”
一条高赞评论如是说,收获了二十多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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