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检察官变算命先生
不到一周的时间,梅远市政法界连续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事,就是省公安厅专委王刚,被任合白山省打黑办副主任,带队到梅远市督导打黑工作。
还有一件大事是省检第五检察部的石青山主任带队到梅远市对田刚案件进行全面复查。
白山省政法三巨头的两个,分别派人来到梅远这个小小的县级市,不得不说别有一番意味。
梅远市各界对于两人的到来保持了沉默。
“魏局,我这次来一个是为了督导扫黑。
不过这是对外的说法。
最重要的,也最紧急的工作,是要听一下你们对那2枚指纹未进行检验的原因。”
王刚刚赶到梅远市,就迫不及待地把魏秋晨、梁波找来询问有关情况。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梁波没有等魏秋晨说话,就抢先回答。
因为整个案件的侦破过程,魏秋晨并不清楚,所以由他这个当年的专案组组长汇报是最妥当的。
“这两个指纹我们当时发现了。
但是经过比对,在田刚与何秀芝的关系人中并没有发现合适的比对对象。
不排除这个指纹是无关的人在案发之前在现场留下的。
没有证据显示这2枚指纹与案件有关。
所以就没有把2枚指纹入卷。”
梁波说道。
“如果没有找到指纹的对象,你们怎么确定与案件无关?”
王刚问道。
“专委,你也是知道的。
有些案件就是这样,案件现场的情况是复杂的。
我们不可能对所有线索全部进行追查。
只有有价值的线索,才值得我们去投入。”
梁波的话其实并不符合刑法无罪推定原则。
刑法认为认定一个人犯罪,需要排除他无罪的合理怀疑。
在这个世界上,怀疑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态度。
这种心理态度,是难以消灭的。
就算是铁证如山,就算是可以明确证明,也会有人选择拒绝相信。
因此要求公诉人提供的有罪证明可以排除任何无罪可能,这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但是,法律要求有罪证明体系要以排除对于无罪的合理怀疑。
那么,现场出现的可疑痕迹没有一一查明,也就不能排除存在被告人以外的其他人犯案的可能。
从而形成了合理怀疑。
不过,无罪推定只能说是一种理想状态。
现实中,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都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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