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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社会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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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角度的问题。

我在做律师之前,曾经在法院工作过。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与律师的角度并不一致。

律师看重当事人的利益,法官则是要从整体去考虑。

律师的目标是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法官则是要考虑自己的裁判,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上都要有一个良好的效应。”

周薇解释道。

“怪不得都说法官改行的律师专业性更强。

看来高度是不一样。”

田诗对周薇的解释深以为然。

“算不上专业性强,主要还是因为在不同的岗位上,有着不同的角度。

经过了不同的角度,也就理解你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思维模式。”

“这就很厉害了。

法官是裁判者,掌握了他们的思维规律,等于诉讼已经占得先机了。”

田诗感叹道。

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每天都在钻研法律。

其实法律本身只是一条一条枯燥的条文。

法律要想在实践中发挥作用,那是离不开人的作用的。

如果能够人在发挥作用时的心理,那将会为专业人士开展工作提供比较大的助力。

“算不上什么先机。

但是如果站在共同的角度上,就会产生共同的语言,促进彼此间的沟通。

法庭是专业人士对抗的战场,也是沟通的场所。

如果能够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和角度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工作的效果就会事半功倍。”

“受教了。”

田诗这句话是由衷而发。

很多时候,有些律师把自己当成了与法官天然对立的角色。

其实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法官是整个法律程序的操控者,是裁判者,与之天然对立,只会让自己一开始就处于一个绝对不利的位置。

用对方的思维来沟通,对于律师来说并不是一个丢人的事情。

审判程序本身就是律师在与法官进行沟通。

选择最有效的方式沟通,这不算谄媚,而是一种技术实力。

没有多年的工作实践,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

时峰听取了田诗二人的汇报后,眉头紧锁。

“聂海兰提供的线索,已经超出了我们调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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