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丢人
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是首先要做的事情。
聚居点暂时是回不去了。
那里正处于储水池的下坡处。
一旦溃坝,聚居点位置的人根本就没有逃生的机会。
不要说聚居点,就是附近的低洼处,都有危险。
唯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几个人所处的山上。
就算是遇到大水,也不可能对山上的众人形成危险。
“我知道山上有一处护林房。”
这时一位村民说道。
“护林房!
在哪里。”
郑平大喜过望。
他本来只是想问问,有没有山洞之类的存在。
没有想到还有护林房。
护林房,就是护林人休息的房间,只是一个简易的房屋。
但避雨应该是没有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山上是很少有人居住的。
在山林中建房,也是不允许的。
不过,不论什么规定也要考虑实际情况。
一般情况下,一些简易的房屋,比如说护林房,养殖户简易屋等等。
聚居点这个地方的山林已经发包出去了。
据说是一个外村的大户。
对于这一点周围的居民还是有些想法的。
要知道靠山吃山,这片林地要是开展生产的话,还是聚居点的人就近经营比较合理。
现在自家附近的资源全给了外面的人,这多少就有些让人想不开。
更为重要的是,双方还经常产生一些摩擦。
比如村民的生火用枝柴,比如村民上菜采的野菜,都会被承包人所阻止。
要是这种情况在全村是普遍性的,聚居点的人还勉强可以接受。
偏偏在二龙村,只有这里的林地被外包了出去。
别的地方,都是发包给本村村民。
只要不破坏树木,捡些枝柴回家生火,上山采摘一些山野菜,承包人都是本村村民,也都默认可以。
这种情况上的差别,让矛盾升级,双方多次产生对峙。
不过,承包人手中有合同,有法律上的支持。
每次出警后,民警都对村民们进行了批评教训。
并且警告村民们,这些行为严重可以构成犯罪。
村民们不服,表示林地发包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民警表示这事他也无能为力。
村民虽然不想让步,但是这种情况下,不让步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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