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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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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建设毫无进益。

并行政、司法、监察之权全集于一身之间。

观泰西强盛之国,此中地方官制,谁何似之?

雨某当借此免除农税之际,而行地方自治之新政。

官员无坐等催科之工作。

地方县知事,当由地方代表选举担任。

司法之事,暂由江北护军使府组成地方巡回法庭审理。

地方行政无能干涉。

详细组织程序及司法流程,自有明文公布。

地方监察之权,当由地方自行推举之名望之士担任。

地方行政任何命令,非经地方议会通过,不得执行。

至于江北护军使府,暂行江北地区军政管制监察之权。

地方治安,也由护军使府派遣之部队维持。

待地方元气稍复,自当由地方自组维持治安之警察队伍。

此法行之,则地方养官不过寥寥数人,前清六房之滑吏,亦几可裁汰一空。

地方财政虽少农税之入,但此少官减,焉知不是黎首之幸?

雨某生也愚鲁,唯为百姓生民之利,不敢惜身为此前驱。

眼见南北和平在即。

中国光复有望,雨某善颂善祷,期当政诸公念念于登斯民于衽席之上。

若雨某江北之政于民于国有大利焉,望诸公不以雨某卑鄙,当以此风行天下。

若此政不成,反成害民。

当诛雨某以谢天下。

雨辰,江。”

此电以后就被称为历史上有名的1912江电。

从那个时候开始,雨辰前期先用军事力量强行推动三七五减租,和地方自治。

毫不留情的镇压了一大批反对的既得利益者。

到了后来,各地对江北地方自治感兴趣,愿意贡献心力的人物纷纷投效。

雨辰又利用他们继续将这个政策完善。

在1912年一年,虽然因为农税和厘金的裁撤。

江北的地方收入跌到了可怜的二百三十万元,但是行政费用也极大减少。

由于免除了农税和附加在农税上的超过正项几倍的其他杂捐杂税。

农民们第一次感到了光复以来的实惠。

而地方士绅因为可以跻身颇有权力的地方议会,对雨辰的政令也配合得很好。

到了1913年的时候,有了积蓄的农民开始有了些消费,刺激了工商产品进入江北。

通过工商税收,江北地区在1913年的岁入居然已经接近了1911年的全年,而且还在稳步增长当中。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一封电报引起的振荡是巨大的,没有人会想到一个简单军人似的人物。

居然敢于在自己的地盘上免去这么大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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