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立法护脉制度扎根
一、立法护脉,民心所向
林通离世三个月后的一个清晨,闽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内,气氛庄重而热烈。
当主持人宣布
“《闽南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表决通过”
时,全场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部历经半年调研、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成为我国首部将
“闽南特色传统文化保护”
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的法律文件,标志着闽南传统文化守护正式进入
“制度化、法治化”
新阶段。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内容涵盖保护范围、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明确将开元寺、天后宫、闽南传统建筑群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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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文化核心节点列为
“重点保护区域”
,禁止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开山采石、排放污染物、搭建违规建筑等破坏文化风貌与生态环境的活动;建立
“闽南传统文化保护联盟
+
相关职能部门
+
文物部门”
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每月开展联合勘察,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要求教育部门将
“闽南传统文化”
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编写专项教材,培养青少年的文化认同与守护意识。
消息传到闽南各地,民众欢欣鼓舞。
泉州老城区的王阿婆拿着报纸,指着
“条例通过”
的新闻对孙子说:“林老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高兴!
以后这些老祖宗传下来的好东西有法律保护,再也不怕被破坏了!”
宝岛的文化界人士也纷纷发来祝贺,台南开元寺住持在贺电中写道:“立法护文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宝岛文化界愿与闽南携手,共同遵守条例精神,守护两岸共同的文化根脉。”
联盟办公室内,陈建国和陈奇捧着条例草案的复印件,眼眶湿润。
“爸,爷爷生前最大的心愿就是让闽南传统文化守护有法可依,现在终于实现了。”
陈奇的声音带着激动,“这部条例,是对爷爷最好的告慰。”
陈建国点点头,抚摸着草案上林通生前圈画的修改痕迹:“这不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民心的胜利。
接下来,我们要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让制度真正扎根,让这些珍贵的文化财富永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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