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卖身契(第4页)
条款清晰,逻辑严密:
1社奉行将整合资源,设立稻妻传统食艺扶持基金,优先为汤婆婆等经审核合格的个体商户提供低息贷款及店铺修缮补贴。
嗯,看起来对个体经济很是友好啊。
2由八重堂牵头,社奉行支持,定期举办“稻妻健康饮食文化讲堂”
,邀请汤婆婆等传承人传授技艺,苦荼小姐负责异域饮食文化分享及资料整理(署名权归苦荼)。
还有我的事情呀。
但是于八重堂,我只是一个小小员工。
没有话语权的。
3社奉行享有苦荼小姐在合作期间研发的秘方与稻妻传统腌渍相关新配方的优先采买权与三年独家代理权,所获收益按比例分成。
我做的东西,真的是人能吃的吗?目前为止,没有人愿意吃啊。
这是关键问题。
4社奉行有权在推行食安新政相关宣传中,合理使用苦荼小姐的形象及相关事迹作为正面典范,以增强民众信任感。
又是我嘛?
5
条款大体上似乎确实是在帮助汤婆婆他们,推广健康理念,似乎也合情合理。
然而,我的目光移到最后,一行加粗的小字条款:
7社奉行授权苦荼小姐作为其代言人在特定事项中享有谈判、协调等权力,社奉行不直接管理但可应申请提供指导等帮助且不出面,苦荼小姐须自行承担事项相关全部争议。
也就是说,万一出了问题,是由我一个人来解决。
等等,只不过出个联名款腌菜,能出什么问题呢?
我疑心,却又找不出什么问题。
唯一可能影响我的,那就是可能会被事后清算。
茶室内的空气凝固了,只有香炉里青烟依旧袅袅上升。
神里绫人也不催促,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唇边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指尖落在光滑的杯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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