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第3页)
,实际上指的是美好的事物。
再来看第三个字,其道理和上面两个字相同,也就不多说了。
这里只是简单的解释一下,这个“性”
,指的是人的“本性”
。
值得欣慰的是,最后一个“也”
字咱们都没理解错,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语气助词。
类似的情况在现代汉语中通常使用的是“啊、哦、呃”
。
比如著名经典诗句“啊,长城,真TM的长啊”
中的两个“啊”
就是这样。
除了断句和对本身字的理解错误之外,第三个错误是那种理解在耍流氓。
这个耍流氓还不仅仅指关注裤裆本身,还指的是断章取义。
断章取义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压根就不知道全文或者前后语境,属于“不知者不为过”
的范畴。
而另外一种就是耍流氓了。
明明自己心里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选择性失明或选择性慧眼如炬,专门从对方身上,或者言谈举止中挑出只言片语进行歪曲,以作打击对方的武器。
这就不光是耍流氓了,根本就是丧尽天良!
这种人和行为,再怎么遭天谴都不为过。
这句话的原文后半段是:食色,性也。
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喜欢美好的事物,这是人的本性。
仁是内在的东西,不是外在的东西;义是外在的东西,不是内在的东西。
也只有这个解释,才能合乎前后的逻辑关系,不然你怎么解释?吃的、美女、那啥、啊。
然后跟上解释仁义是怎么什么东西,恐怕含三包跳跳糖也说不出这种话吧?
第672章两个咸鸭蛋
接着就要说这个说法的第四处错误,也是最让人孔老夫子觉得委屈的事。
那就是:这话根本不是他说的。
不光不是他说的,而且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话说得也有点不符合实际情况,其实和他也有点关系,谁叫他有事没事爱嘚瑟到处收徒弟呢。
这事就和他的徒弟孟子有关。
不过这话也不是孟子说的,而是一个叫告子的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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