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辞海里没有收录进去,多半并不是编撰者不知道,而是因为这种假借的用词在文言文里实在太多了。
这就是刚才所说的客观条件限制。
《辞海》是服务于现代汉语的,如果把每个字曾经出现过的引申含义都录入进去,对现实用语没有太大帮助不说,更糟糕的是会引起混乱。
事实上,即便不录入这些内容,规范用语都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
接下来是这个“色”
字。
在很多用“食色性也”
而不是“食色,性也”
的人心里其实是有个疑问的,“色”
和“性”
不是一回事吗?那么,“食色性也”
不就相当于“吃喝P赌”
说成“吃PP赌”
吗?
极其精炼又是成为典籍的文言文怎么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呢?退一步说,即便是原文中有这么个错误,在数千年的传承中也早就自我修正了。
这也是对于“食色性也”
不是通常以为的“食色性也”
解释的一个佐证。
出现这种理解,就是对汉语历史发展了解不够深入了。
我们来看看《新华字典》对这个字的解释:
◎由物体发射、反射的光通过视觉而产生的印象:颜色。
色彩。
色相。
色调。
◎脸上表现出的神气、样子:脸色。
气色。
色厉内荏。
◎情景,景象:行色匆匆。
景色宜人。
◎种类:各色用品。
◎品质,质量:音色。
成色。
足色纹银。
◎妇女美貌:姿色。
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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