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过惯了。
很少感觉孤独。
但总免不了寂寞。
现在的陆天明,想找个人喝酒聊天都难。
正发着呆呢,天空突然传来嘎的一声。
陆天明抬头。
嘴角上扬。
是黑鸦子。
黑鸦子落到陆天明肩头。
用小脑袋瓜子不停蹭陆天明的下巴。
“我猜猜,大小姐今天心情不错,应该有给我写信。”
大小姐,是他给那个未曾谋面的女孩起的外号。
在五岁到十岁这段人生最黑暗的时间段。
一个刘大宝,一个她,慰借了陆天明迷茫的灵魂。
陆天明非常想跟大小姐见一面。
只是他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
且不说他连自己的身世都还没搞清楚。
能用玉版宣这种名贵纸张写信的人,又怎么会和他一个穷秀才有实际上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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