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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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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生:「李大爷,阿友去接壮壮了。

李三江:「壮壮啥时候回来?」

润生:「不晓得,周云云也回南通了。

「那就不催他了。

」李三江吃了口面,又疑惑道,「周云云回南通了,关友侯什么事,他跑去干嘛?」

嘬了一口筷子,李三江很严肃地说道:

「你们啊,得好好提醒一下友侯,有些事,是万万不能做的。

「阿嚏!

林书友打了一记响亮的喷嚏。

二人坐在史家桥的护栏上,这座桥就在公路上,从市区到石港,就只能走这条路,车开过去必然能看见他们。

谭文彬给林书友递上一张纸,问道:「你的身体素质,还能感冒?」

林书友也觉得奇怪,说道:「我也不晓得。

谭文彬跳下栏杆,站在林书友面前,伸手给他整理起衣领子。

「来,打起精神,小伙子皮囊很不错,给自己来点阳光和自信。

书友是俊俏的。

要是忽略掉带着些许口音的普通话,林书友几乎就是现在流行的黄色封面爱情里的男主。

以前上大课时,经常有别班女同学主动来与阿友搭汕。

此时,面对彬哥的鼓励,阿友只能强行露出笑容。

一辆白色的轿车快速驶过。

林书友竖瞳一闪,说道:「周云云。

轿车在前面调头转弯,又开了回来,靠桥边停了车。

最先下车的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云云,她一下来,就直接扑在了谭文彬怀里,眼泪不自觉地往下流淌。

这些日子的心慌与噩梦以及积攒在心底的各种压力,在见到谭文彬时,终于可以彻底抛去。

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谭文彬的骼膊,耳朵仔细倾听着他的心跳,她要确认,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这并不是自己的梦。

谭文彬一只手楼着她肩膀,另一只手轻抚她的秀发,下颚抵在周云云头上,嗅着她身上的香气。

人年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

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才会意识到,伴侣能做到这一点,到底有多难,又有多可贵。

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还有人,压根就不敢去试探。

对谭文彬来说,现在他怀里的,是一个会因为他的「死亡」而魂不守舍的女孩。

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钟意自己。

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身上带着金属挂坠,头发束起,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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