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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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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的真实用意,十分模糊,可能是一种吓阻,给雷震一个明确的警告,“你再胡来,我们就不客气了!”

,也可能借此试探一下国外舆论反应,特别是美国的官方态度。

出乎国民党人意料之外的,党内的开明派如成舍我、胡秋原等,并不以当局的手段做法为然,认为这场官司打下去,国民党和政府“一定名誉扫地”

原任发行人的胡适,也挺身而出,撰《容忍与自由》一文,委婉地向蒋氏父子档表态,因此,当局暂时鸣金收兵,讼案告一段落。

当局的“宽大”

,原希望雷震有所警惕,其奈,雷顽强固执的个性,和追求信念的精神,只同意停火,而不停战,且挑战性愈来愈强,相对地国民党的敌性也愈升愈高。

一九六0年九月四日,终在事非得已的情况下,下令逮捕雷震。

其实,政府明知“在今日国际形势下必发生于我不利之反响”

,[16]蒋先生于拘雷之外有很多途径,足资选择,如查禁《自由中国》,强迫改组等,可是,当局“经过长期慎重考虑”

的结果,宁可采取前者的原因,打击萌芽中的新党,乃成为捕雷的主体目标。

四日上午九时,雷震和该刊主编傅正,经理马之骕,会计刘子英同时自住宅带走,送进西宁南路三十六号的保安处“黑牢”

内,“先用疲劳讯问,继则威胁利诱”

,强迫刘子英承认是中共派遣的间谍,且雷预知全部内情,俾造成雷震“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

(“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

第九条)的罪名。

经国用过相同的方法,对付情敌任显群,比康熙皇帝单靠文字狱整人,的确技巧上,大跨一步,也容易判十年徒刑。

另一方面,单从《自由中国》所刊过的文章中,“断章取义,东拼西凑,张冠李戴,和改头换面”

,罗织雷的罪名,究难昭信于世人。

特务机构先派洪国式和雷同间,拟由洪诬雷为“匪谍”

讵料,雷说“洪国式不但不肯诬陷我,反而同情我,要我说话当心。”

洪国式这着棋失败了,改向刘子英下手。

雷说:

“因为刘子英是我担保入台的,抵台时又住在《自由中国》社里面,而我又一再给他介绍工作。

如果刘子英能够自认是匪谋而又告诉了我,那就可以课我以叛国之罪,在‘莫须有’的表面上,总比较好看一点。

至于这样做法,是否丧尽了良心和伤天害理,那就完全不顾了。

过去许多王朝时代就不必说了,为了家天下和个人统治起见,清末的那位慈禧固是如此,民国的袁世凯亦复如是。

刘子英在受不住威胁利诱的情形下,就‘自认是匪谍,而且告诉了雷震。

’被迫缮写‘自白书’而六易其稿,始得警备总部当局和国民党中央党部主持‘雷案’的人,大为满意。

其条件则是警备总部,当然就是国民党及其政府豢养刘子英的一生和其大陆的家属”

[17]

逮捕雷震,举手之劳;防悠悠之口,可就不简单了。

九月五日,警总政治部主任王超凡举行记者招待会,一口咬定雷“涉嫌叛乱”

,但事实如何,搪塞以对。

又说:警总系根据“惩治叛乱条例”

第十条采取行动。

第十条规定,在戒严区域内,不论犯本条例之罪者为军人,抑为非军人,概由军事机关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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