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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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作者虽较台湾报纸的文章,具有理性,却眜于世情。
满纸书生之见。
吴先生果能堂堂正正地“向立法院公开作证”
,他还要远适异邦吗?连出钱刊登广告的自由,如是拖延不决,要最高当局批准,复要求吴有“道德勇气”
,岂非强人之难。
倒是作者批评张道藩的一段,尚不失为镜言佳句。
“张院长的质询,其内容是由立法院新闻室发布,刊载于报章的。
其文字当与张院长当时所说的话没有两样。
我们细读这篇文字,又不得不为张院长惋惜。
不得不为一个作为民主国家的立法院院长惋惜。
为什么呢?我想,凡是懂得‘民主不仅是指政治制度,同时也包括生活方式,更重要的还包括心理状态”
的人.读到张院长这篇质询词,有一定感觉到一股非民主的气氛,扬溢在字里行间。
尤其是被张院长使用的‘危害国家’、‘反动’等字眼,实在有点刺目。
就我们所习知的,在民主国家中,对政府的批评、指摘、乃至于攻击,不仅是常有的事,而且是必有的事。
但民主的政府从未以‘反动’的帽子,加在批评者,指摘者或攻击者的头上,至于人民代表机关的主席,更不会骂他们为‘反动’。
而且政府并不等于国家。
批评政府的言论—也止于言论更说不上是‘危害国家’。
动不动给人带上帽子,是共产党型的政治作风,民主的政治枝术,压根儿没有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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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明知理亏,仍顽抗到底,三月九日,党报以《吴案应究办到底》,发表社论,硬指吴所谓“政见不同”
,是“阴谋诡计”
,意图使“法律问题转变为政治问题”
。
同时重弹外国自由主义污蔑台湾“独裁专制”
的老调,说吴与“外国的‘粉红色伙计’携手”
、“以自由破坏自由”
。
三月十七日,国大第十次大会“一致”
通过临时动议,
“建议政府以该员迅即吊销护照,勒令回国依法处办,如违即予明令撤职通缉归案,以维国纪而正官常案”
。
同日,发挥高度行政效率,蒋先生发表“总统命令”
,作为事件的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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