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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规则优化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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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商业联盟与天庭中小仙商的合作试点虽初见成效,但小钱深知,仅靠单一合作方案无法彻底解决联盟的长期诉求,也难以避免未来类似的利益冲突。

回到天庭后,他立刻召集联合办公室、天庭中央银行、凡间银保监会的核心成员,召开规则修订研讨会。

“江南商业联盟的诉求,本质上是‘发展空间’与‘利益分配’的问题。”

小钱将合作试点的数据与联盟的诉求清单摊在桌上,语气沉稳,“我们不能只靠临时方案化解危机,必须从规则层面进行优化,既给联盟合理的发展空间,又守住中小商户的利益底线,这样才能实现长期平衡。”

经过十余次讨论,结合仙凡两地商户的反馈,《仙凡贸易监管公约》第二次修订方案正式成型,核心聚焦

“市场竞争规则”

的三大优化方向,如同为仙凡贸易装上了

“利益平衡器”

一、调整市场份额限制:松绑与约束并行

“之前的市场份额限制,确实让联盟觉得束手束脚。”

在公约修订说明会上,小钱指着修订条款,向仙凡商户代表解释,“我们将单个商家(或联盟)在某一品类的市场份额上限,从

30%

提升至

40%,给联盟更多拓展空间,但同时也增加了‘约束条件’——

联盟需承诺保留

30%

的销售渠道给中小商户,且不得通过低价倾销、独家合作等方式挤压中小商户。”

这一调整并非无的放矢。

小钱团队通过数据分析发现,30%

的市场份额上限,虽能有效防止垄断,但也限制了大型联盟的规模化发展;而提升至

40%

后,联盟既能通过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又不会因份额过高形成垄断。

更关键的是

“30%

渠道保留”

的约束条件,能直接保障中小商户的生存空间。

以凡间仙法法器品类为例,修订前江南商业联盟在该品类的市场份额已达

29%,接近上限,无法进一步拓展;修订后,联盟可将份额提升至

40%,但需将旗下

500

家门店中

150

家的法器专柜,留给天庭中小仙商销售,且联盟的法器售价不得低于中小仙商的定价

10%,避免低价倾销。

“这个调整很合理!”

江南商业联盟的周老板在听完解释后,第一个表示认可,“我们之前担心份额不够,现在能提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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